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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1年度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1年度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唐政函〔2012〕2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工业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是党中央、国务院和我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一项重大民心工程。2011年,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工作,各相关职能部门相互配合,落实政策、优化程序、减免费用,各级校安办和教育行政部门,严格管理,加强协调,全力推进,促进了全市校安工程的顺利实施,取得了积极成效。全市共开工学校460所,开工项目1389个,开工面积184.11万平方米,开工率68.96%;竣工学校322所,竣工项目955个,竣工面积103.51万平方米,竣工率为38.77%,工程进展位居全省前列。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全市涌现出了一批勇于开拓、锲而不舍、团结协作的先进集体和忠于职守、不计得失、无私奉献的先进个人。为发扬成绩,鼓励先进,进一步调动全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工作者的积极性,更好地推进我市校安工程工作的深入开展,确保如期完成规划改造任务。市政府决定对2011年度校安工程工作评选出的丰润区人民政府等13个先进集体、黄建军等64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各地各部门要向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学习,不断探索校舍安全工程工作的新思路、新模式,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扎实苦干,使我市校舍安全工程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附件:2011年度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二○一二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
2011年度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1、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先进集体(13个)
  (1)县(市)区人民政府8个:
  丰润区人民政府        丰南区人民政府
  开平区人民政府        滦南县人民政府
  迁安市人民政府        迁西县人民政府
  唐海县人民政府        乐亭县人民政府
  (2)市校安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5个:
  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唐山市财政局
  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唐山市监察局
  唐山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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