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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全省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全省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
(皖政办〔2012〕22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2012年全省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2012年全省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要点

  2012年,全省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总体要求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统筹推进,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1〕22号)、《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1〕37号),扎实开展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年”活动,拓展深化政务公开领域和内容,建立健全政务服务体系,为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提供便捷高效服务,为建设美好安徽创造更加优良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一、围绕党委和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有效开展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各地、各部门要围绕2012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特别是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经济结构调整、扩大内需、自主创新、管理通胀预期、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等重大决策,及时将落实措施及执行情况向社会公开,让人民群众了解和监督国家政策的落实情况。把民生工程放在突出位置,积极推进“三农”工作、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社会保障、国民教育、医药卫生等保障和改善民生各项政策措施的公开,让人民群众广泛知晓有关切身利益的利民惠民政策,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围绕落实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决策部署,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把公开透明的要求贯穿于政务服务各个环节,以公开促进政务服务水平的提高,创造条件保障人民群众更好地了解和监督政府工作。

  二、扎实开展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年”活动。按照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创新社会管理和优化发展环境的要求,组织开展“标准化建设年”活动,从政务公开政务服务目录、流程、载体和制度建设入手,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省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全面提升服务水平和行政效能。省政务公开办组织制订全省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年”活动方案,推进建立健全政务公开政务服务业务标准和技术标准,各地、各部门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强化举措,确保“标准化建设年”活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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