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计划实施农业、工业、能源、现代服务业等重大产业项目37项,计划完成投资85.27亿元。
(三)重大民生工程项目。
大力加强民生工程建设,努力提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2012年计划实施重大民生工程项目4项,计划完成投资9.03亿元。
(四)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
加大环境保护力度,有效控制污染物排放,加强资源开发环境监管,提高环境风险防范能力,有效改善环境质量。继续推进生态功能区和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加强防灾减灾体系建设。
2012年计划实施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项目10项,计划完成投资6.52亿元。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攀枝花市、凉山州及相关县(市)人民政府是规划实施的责任主体、工作主体和实施主体,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立足全局、整合资源、系统安排,建立上下协调、统筹推进的工作机制,按照进度安排统筹推进项目建设,切实抓好本实施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省直有关部门要强化大局意识、服务意识,积极指导、协调和督促年度计划项目的实施,积极争取政策支持,加快项目审批、落实用地指标,尽快办理环评、开工许可等相关手续。
(二)强化要素保障。对新开工建设项目和在建项目,要全力聚集各类要素资源,优先做好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征地拆迁安置、水电油煤和生产设备的协调供给、劳务用工和技术培训等其他生产要素保障,为项目建设提供必要条件。对尚未开工的项目,要全力抓好项目的前期工作,确保项目尽快开工建设。要进一步强化资金保障,创新资金筹措工作机制,合理调整财政资金支出结构,积极拓宽融资渠道,用好银行贷款,整合社会资金,实现项目融资多元化,缓解项目建设资金压力。
(三)精心组织实施。按照精心组织、精心实施、精心管理的要求,统筹安排好年度计划实施的各项工作,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和工程监理制,严把设计、施工、材料质量关,切实把项目建成经得起历史检验、实践检验和群众检验的优质工程,确保高质量完成年度实施计划。
(四)加强监督检查。攀枝花市、凉山州人民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年度实施计划执行情况的跟踪、管理和督查,组织开展对重大建设项目的全过程监督检查,从严查处项目工程建设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加强督查督办,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和督导,严格考核,促进年度计划的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