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天津市高校学生科技创业实习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

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天津市高校学生科技创业实习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教育局、科委(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科技部制定的《高校学生科技创业实习基地认定办法(试行)》文件精神,进一步发挥科技园区、工业园区、大学科技园、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创新载体在创新创业人才培养、以创业带动就业、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方面的作用,加强和规范高校学生科技创业实习基地的建设、运行和管理,市教委、市科委研究制定了《天津市高校学生科技创业实习基地认定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

  另将申报流程、认定申请报告一并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实施,积极推动认定工作。

  附件:
  1、天津市高校学生科技创业实习基地认定办法(试行)
  2、天津市高校学生科技创业实习基地认定申报流程(略)
  3、天津市高校学生科技创业实习基地申请报告

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二О一二年四月五日

  附件1:
天津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实习基地认定办法
(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高校学生就业工作的总体部署,发挥各类创新载体在创新创业人才培养、以创业带动就业方面的作用,加强和规范高校学生科技创业实习基地的建设、运行和管理,推动基地的健康快速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高校学生科技创业实习基地是指依托各类科技园区、工业园区、大学科技园、科技企业孵化器等设立的,为高校学生提供实习、实训、创业和就业的综合服务平台,简称“双实双业”基地。
  本办法所称学生是指高校在校生和应届毕业生以及毕业两年内(含两年)的往届毕业生。
  第三条 “双实双业”基地建设坚持以人为本,以提升能力为核心,以鼓励创业为重点,择优认定、分步实施、动态管理。
  第四条 “双实双业”基地的主要任务是开展创业教育和培训,接纳学生实习实训,促进学生创业就业,整合各方优势资源,为提高高校人才培养质量,实现以创业带动就业提供支撑和服务。

第二章 职 责

  第五条 市教委、市科委是“双实双业”基地的组织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