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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天津市科技服务体系创新工程试点的通知


  2. 科技服务体系创新工程试点建设方案 (提纲附后)

  3.申报截止日期:2012年4月30日,逾期和不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将不予受理。

  五、支持方式

  各区县科委(科技局),可推荐1家天津市科技服务体系创新工程试点单位。经被认定为科技服务体系创新工程试点单位可提出项目建议,组织编写项目申报书和概算说明书,每个试点单位推荐2-3个项目。市财政科技经费给予一定的支持,各区县科技行政管理部门要按照不低于1:1的比例安排专项经费予以配套支持。

  各区县科委(科技局)负责组织本辖区内的项目推荐,审核项目申报书和概算说明书,并出具推荐函。

  六、联系方式

  市科委创新体系建设与管理处

  联系人:阚金玲、胡凯

  联系电话:83607267;83606160

  地 址:天津市和平区湖北路14号

  电子邮箱:kjchxtx@163.com

  附件:

  1.《天津市科技服务体系创新工程实施方案》(试行)

  2.天津市科技服务体系创新工程试点发展规划编写提纲

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二0一二年三月二十七日

  附件1:
天津市科技服务体系创新工程实施方案
(试行)

  科技服务体系是我市科技创新体系重要的组成部分。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对推动我市经济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带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提升我市自主创新能力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依据科技部《科技服务体系火炬创新工程实施方案》(国科火字〔2011〕169号)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津党发[2010]9号)、《天津市科技小巨人成长计划(2011-2015)》(津政发[2010]34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与原则
  科技服务体系是运用技术和知识向社会提供研发、创业孵化、技术交易、知识产权、投融资等专业化服务的各类科技服务机构和平台及其人员构成的新型服务体系。本方案所指的科技服务机构和平台主要有:科技企业孵化器、生产力促进中心、工程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创新驿站、金融服务、专利服务、科技咨询等科技服务机构及其各类科技公共技术、研发、服务平台。加强我市科技服务体系建设,能够有效整合创新资源,降低企业创新成本,提高企业创新效益,是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有效途径,是实现创新驱动发展的根本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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