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农机局关于转发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严厉打击农机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的通知
(津农机监﹝2011﹞52号)
各区县农机中心(局):
4月26日,农业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开展严厉打击农机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农办机[2011]30号),对近期开展严厉打击农机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专项行动进行了部署,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制定专项行动方案
在“三夏”即将到来之际,打击各类农机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是当前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重要内容,特别是打击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违法行为,加强农机大户、农机合作社的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监管。各区县要高度重视,结合市局下发的《2011年天津市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工作方案》,制定切实可行的专项行动方案,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本地区农机安全生产。
二、对专项行动认真总结,加强统计
各地要按照《通知》要求,在开展好打击农机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同时,对影响和制约农机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要认真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实施整改,并及时上报。按照《通知》部署,做好专项行动相关数据的统计工作,请各区县于6月28日前将本地开展打击农机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总结材料报送市局监理处,并于每季度末将《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表》(附件2)、《农机安全生产执法行动统计表》(附件3)报送市局监理处。
三、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安全生产意识
要结合农时特点,采取多种形式,向广大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宣传农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常识,引导农机手自觉参加安全技术检验,保证农机具安全技术状态完好,减少农机事故的发生。专项行动期间,要充分利用多种宣传渠道,对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果进行宣传报道,营造浓厚氛围,推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
附件1: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严厉打击农机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略)
附件2: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表(略)
附件3:农机安全生产执法行动统计表(略)
二0一一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