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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1年度财政收入上台阶先进县(区)的通报

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1年度财政收入上台阶先进县(区)的通报
(淮政发〔2012〕4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2011年,全市上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各项决策部署和一系列政策措施,扎实工作,经济社会发展保持良好势头,财政收入保持较快增长。全市财政总收入突破400亿元,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实现204.6亿元,增长44.7%,增幅位居全省第一。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区)财政收入上台阶考核奖励办法的通知》(淮政办发〔2010〕196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对2011年财政收入上台阶获奖县(区)予以通报表彰(名单附后),并授予涟水县、淮安区、清河区、金湖县、盱眙县、淮阴区6个县(区)“2011年度财政收入上台阶先进单位”称号。
  希受表彰的县(区)再接再厉,加快推进公共财政体系建设,积极培植财源,努力保持财政收入稳定增长,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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