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做好2010年农机报废更新工作的通知
(苏农机法〔2010〕3号)
各市农机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好《江苏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办法》,促进农机化发展方式转变,推进我省农机化事业科学发展,今年省局将结合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组织开展大中型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报废更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尽快分解落实报废更新机械数量
今年全省计划报废更新大中型拖拉机3000台、联合收割机1500台,现将该目标任务分解到各市(见附件1),请各市抓紧将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基层。今年我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明确优先安排大中型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的报废更新计划,各地要在省下达的购机补贴资金中安排中央和省级财政补贴资金用于报废更新工作,补贴标准按江苏省2010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规定执行。各地要根据当地农机化发展的实际和财政资金安排,制定农机报废更新工作方案,并向社会公布。农机管理部门要主动向政府领导汇报,积极争取落实农机报废更新的财政扶持资金,对报废农机的农民给予补偿。
二、抓紧认定报废农机回收企业
认定从事报废农机回收经营活动的企业,是开展农机报废更新的基础工作。各市要按照省局《关于从事报废农业机械回收经营活动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苏农机法〔2009〕6号)要求,在2010年5月底前完成报废农机回收企业的认定并报省局备案。
三、规范农机报废更新操作程序
(一)建立报废更新台帐。在农机报废更新实际操作过程中,要建立“三本台帐”,即回收企业对报废机械的拆解和废旧金属出售要有台帐,县级农机安全监理所对报废机械的注销登记手续要有台帐,县级农机管理部门对享受报废更新补偿优惠政策的农民要有台帐。要积极探索农机报废更新的实施办法、操作流程和工作规范,建立农机报废更新计划管理制度、对回收企业的监督管理制度。
(二)严格按程序操作。农机报废更新工作政策性强,各地要严格按照程序办理。农民报废小型拖拉机后购置大中型拖拉机的也可享受优先安排购置新机的补贴政策。农机报废更新主要工作流程如下:
1. 申请。达到报废条件的农机所有人填写《农业机械报废证明》(见附件2)。
2. 权属证明。乡镇农机管理机构在《农业机械报废证明》上签署意见,证明该机械所有权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