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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做好2012年元旦、春节核与辐射安全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做好2012年元旦、春节核与辐射安全工作的通知
(川环办函〔2011〕213号)


各市(州)环境保护局、科学城环境保护局、各核技术应用单位:

  2012年元旦、春节即将到来,为确保我省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年,防范和应对核与辐射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现就加强2012年“双节”期间核与辐射安全工作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执法,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各级环保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进一步强化辖区内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要利用我省正在开展的辐射安全现场监督检查这一契机,做好重点场所、重点部位的辐射安全防护监督工作,督促辖区内各核技术应用单位严格落实辐射安全与防护及放射源安保措施,防止辐射事故发生。

  二、强化责任,落实辐射安全措施

  各核技术应用单位要高度重视辐射安全内部管理工作,提高安全意识,坚持“安全第一”的根本方针,进一步强化核与辐射安全防范意识,强化人员和设施、设备的管理,强化从业人员和管理人员的辐射安全责任。切实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工作到位。要根据省、市(州)环保部门开展辐射安全现场检查期间所提出相关要求,对本单位辐射工作场所的辐射防护措施、放射源安保措施进行全面整改和完善,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特别要防止放射源丢失或被盗、被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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