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组委会办公室各工作组按省内招展招商区域分工,负责全省各地州市的招商招展工作。
十、展会策划、会务接待、展览、广告宣传和安全保卫工作
(一)组委会办公室负责展会总体策划,统筹组织各活动分方案的策划,报组委会批准后组织实施;同时,联系中国贸促会贸易推广交流中心负责全国贸促系统协调会议的策划和组织实施工作;
(二)组委会综合会务组负责展会开幕式方案的制定,报组委会批准后组织实施。同时,联系省政府办公厅秘书七处负责组委会工作会议的策划和组织实施工作;
(三)组委会布展展览组负责制定布展策划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
(四)组委会招商联络组负责制定国内外招商招展策划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
(五)组委会项目活动组负责制定展会期间的其它活动工作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同时,联系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政府负责第五届青海清真食品节的策划和组织实施工作;
(六)由组委会招商招展组负责制定国外参展样品、现货的接送、回运等工作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
(七)省委宣传部和组委会宣传推介组负责制定宣传工作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中国贸促会贸易推广交流中心于2月底前完成展会宣传材料、广告、邀请函的设计、制作和展会网站建设更新工作。同时,负责策划和组织实施在西宁、北京召开展会新闻发布会,做好向海内外清真食用品行业的宣传推介工作;
(八)组委会接待服务组负责制定接待服务工作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同时,负责组委会接待工作会议的策划和组织实施工作;
(九)省公安厅、省安全厅和组委会安全保卫组负责制定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同时,安全保卫组联系省卫生厅做好展会期间的卫生防疫和医疗应急保障工作;
(十)组委会财务保障组负责做好展会的财务预算、决算和收支的管理工作。
十一、展会综合服务工作
(一)省外事办指导协助安排省领导会见重要外宾和外商参展等方面涉外礼宾礼仪工作,组委会综合会务组和招商联络组做好联系配合工作;
(二)省接待办负责国内各兄弟省(市、区)副省级以上领导来青参会的接待工作,并安排与我省领导会见事务,组委会综合会务组和接待服务组共同做好联系配合工作;
(三)省广电局、省政府新闻办负责联系和接待中央及海外新闻媒体,组委会宣传推介组做好联系配合工作;
(四)省民宗委、省商务厅负责联系国家民委、中国伊斯兰教协会、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中国轻工工艺品商会,组委会综合会务组做好联系配合工作;
(五)西宁市政府负责市内环境美化和氛围营造,并协调市城管局、市卫生局、市公交公司做好展会期间的氛围营造、公共卫生、公共交通调度工作,组委会宣传推介组做好联系配合工作;
(六)西宁市城中区政府负责展会期间展馆外街道、广场等地环境美化和氛围营造工作,并利用多种形式营造热烈、祥和的喜庆气氛,充分展示青海良好的投资环境,组委会布展展览组做好联系配合工作。
十二、经费
“2012清食展”专项资金由省财政厅审核拨付,由组委会办公室统一管理使用,审计、财政等部门予以监督。
十三、展会工作联络方式
组委会办公地点:青海省西宁市滨河南路220号景江商务宾馆5楼
综合会务组:张继洪 李得庆
联系电话:0971-6100656 6133377 传真:0971-6116381
招商联络组:娄廷侃 雷晓庆
联系电话:0971-6168057 传真:0971-6116381
布展展览组:李冬芸 刘文武
联系电话:0971-6133591 传真:0971-6133591
宣传推介组:李晋华
联系电话:0971-6113955 传真:0971-6116381
项目活动组:张建萍
联系电话:0971-6116397 传真:0971-6116381
接待服务组:王凤 安琪
联系电话:0971-6133790 6133891 传真:0971-6133790
安全保卫组:拜雪峰 张静波
联系电话:0971-6116301 传真:0971-6116381
财务保障组:朱云
联系电话:0971-6133792 传真:0971-6116381
附件1:
2012中国(青海)国际清真食品及用品展览会组委会领导和工作机构
组委会主任:
骆惠宁 省委副书记、省长
万季飞 中国贸促会会长
组委会执行主任:
王令浚 副省长
张伟 中国贸促会副会长
组委会执行副主任:
郭力平 省委副秘书长、省接待办主任
王定邦 省政府副秘书长
杨晓东 中国贸促会贸易推广交流中心主任
王熙惠 省贸促会(国际商会)会长
梅毅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汪京萍 省商务厅副厅长
许国成 西宁市副市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