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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青海省西部大开发重点区域和行业发展战略环境评价项目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青海省西部大开发重点区域和行业发展战略环境评价项目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青政办[2012]91号)


西宁市、海西、海北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有关委、办、厅、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若干意见》,推动西部地区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生态环境战略性保护,促进区域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今年,国家环保部将组织开展西部大开发重点区域和行业发展战略环境评价工作,我省纳入重点评价的区域为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评价的重点城市、县(市、行委)为西宁市、德令哈市、格尔木市、乌兰县和大柴旦行委。为切实做好此次战略环境评价工作,制定和完善我省区域环境政策和重点产业发展布局规划,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经省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青海省西部大开发重点区域和行业发展战略环境评价项目协调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协调领导小组)。现将协调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和工作职责通知如下:

  组长:马顺清 副省长

  副组长:巨伟 省政府副秘书长

  杨汝坤 省环境保护厅厅长

  成员:张晓容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闫宝亮 省经济委员会副主任

  韩生福 省国土资源厅总工程师

  张蓝青 省环境保护厅副厅长

  赵宏彦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张世丰 省水利厅副厅长

  刘青元 省农牧厅副厅长

  高静宇 省林业厅副厅长

  赵玉华 省统计局副局长

  孙安平 省气象局副局长

  张永军 西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初军威 海东地区行政公署副专员

  更藏 海北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张敏 海西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臣利云 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管委会副主任

  郑浩峻 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王占恩 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协调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落实国家“西部大开发重点区域和行业发展战略环境评价”项目领导小组有关西部大开发重点区域和行业发展战略环境评价的工作部署,协调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大事项,审定向项目承担单位提供的重要关键数据材料,研究提出有关项目实施的政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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