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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农业厅关于开展2012年补贴机具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农业厅关于开展2012年补贴机具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川农业函[2012]148号)


各市、州农业(农机)局:

  为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精神,认真把好财政资金补贴农机产品(以下简称补贴机具)质量关,加强农机使用过程中的监督管理,保障农机购置补贴政策顺利实施,促进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按照农业部制定的《2012年补贴机具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方案》要求,我厅决定在全省开展2012年补贴机具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农业部“两个千方百计、两个努力确保”的中心任务,以保障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及时有效实施为出发点,整合系统资源,创新工作机制,落实责任措施,进一步加大农机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力度,保护和调动农民购机用机的积极性,促进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切实加大补贴机具质量监管力度,进一步健全农机质量监督管理体系,完善农机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制度,营造重视农机质量监管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力争全年农机质量投诉举报反馈率达到100%,重大农机质量投诉案件和上级督办案件查处率达到100%,农机手对补贴机具质量满意程度进一步提高。

  三、主要工作内容

  (一)开展农机质量投诉监督。要继续按照《农业机械质量投诉监督管理办法》要求,加强农机质量投诉监督体系建设,进一步明确完善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责任,推进农机质量投诉信息管理系统应用,及时开展农机质量投诉情况分析和总结。各地遵循“属地管理、首问负责、就近处理、无偿服务”原则,及时受理和认真处理各类农机投诉。要进一步完善农机质量投诉情况季报制度,按时上报投诉信息。

  (二)开展农机质量保障督导。在主要农时季节、产品旺销季节,各地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补贴机具质量保障督导。采取到企业、销售市场现场检查、用户访谈等形式开展督导。督导内容主要包括企业生产条件、质量保证能力及执行情况、质量承诺的兑现情况、售后服务情况和补贴机具使用中存在的质量问题,对补贴机具质量状况和企业是否具有持续生产出符合要求产品的能力做出评价。省厅将适时派出督导工作组分别对省内列入2012年四川省补贴目录的部分产品进行质量保障督导,请各地配合共同做好相关督导工作。

  各地应督导辖区内补贴机具生产企业或经销商1-3家,走访用户至少50户。

  (三)开展农机质量调查。今年,省厅将按照《农业机械质量调查办法》的要求,选择插秧机进行质量调查工作。各地在积极配合、参与省厅组织的质量调查的同时,要根据本地农机使用者的投诉情况和农业生产的实际需要,组织对补贴机具进行重点检查。

  (四)加强农机维修服务能力建设。贯彻落实《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农机维修市场,提高维修企业服务能力。认真履行“农机维修技术合格证”审核发放职责,提高农机维修经营服务网点的持证率。积极开展农机维修职业技能鉴定,大力推广农机维修节能减排技术和维修服务标准合同。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地要进一步提高对补贴机具质量监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此项工作列为全年重点工作,要结合各地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内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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