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公共服务
防震减灾公共服务意识亟待提高,服务领域、方式、手段需进一步拓展、改革和创新。防震减灾科普教育、抗震设防、应急救援、灾后恢复重建等防震减灾各领域公共产品和服务的体系架构和发展原则方向尚需进一步完善,产品和服务的需求分析、技术标准、应用方式等方面的研究和实践不足。我省的防震减灾宣传和科普教育普及率还不高,工作机构、机制尚不完善,与现代媒体的结合程度不高,缺乏优秀的宣传和科普作品。
3.行业能力
我省地震监测系统为防震减灾事业提供全方位服务的能力不足。地震监测台站稀疏、台网布局不尽合理,地震烈度速报和预警系统尚未建立,地震前兆观测存在大面积盲区,强震动台网的布局和能力有待完善提高。速报、震后地震破损分布判断等工作的时效性和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地震监测系统运行和产出的标准规范有待进一步完善。区域防震减灾关键技术和基础性科学问题研究仍十分薄弱;地震预测预报的探索和实践需要更为科学理性的态度和思路方法。地震科技创新和科研环境建设有待加强。
省、州(地、市)县三级地震机构的基础设施建设相对薄弱,省级防震减灾技术中心尚未建设,州(地、市)、县两级防震减灾工作条件未得到根本保障。州(地、市)级尚没有地震预测预报应用的人才队伍。
第二章 指导方针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坚持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依靠科技、依靠法制、依靠群众、依靠全社会的力量,更加注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更加注重地震监测预警能力、地震灾害防御能力和地震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形成政府主导、全社会广泛参与的防震减灾工作格局,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损失,为我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地震安全保障。
二、基本原则
我省防震减灾工作要正确把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趋势和新要求,始终以“震情”为第一,以加强全社会防震减灾能力和行业社会服务能力建设为主线,以建立健全地震监测预报、地震灾害防御、地震应急救援和地震科技支撑体系为途径,坚持“面向社会、面向经济、面向科技和面向市场”,使我省防震减灾各项工作实现“跨越发展、绿色发展、和谐发展与统筹发展”。
(一)以人为本的原则
要始终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以最大限度减轻地震灾害损失为根本宗旨,将“能不能、是不是”减轻地震灾害损失作为衡量防震减灾一切工作成效的唯一标杆。
(二)协调发展的原则
既要整体推进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预防、应急救援和地震科技工作体系,使地震监测预报、地震灾害防御、地震应急救援和地震科技工作协调发展,也要统筹规划防震减灾各方面工作,使防震减灾能力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三)重点兼顾的原则
做到有重点的全面防御。根据我省区域主体功能划分,既要全力加强重点开发区域的防震减灾能力建设,也要兼顾全省其他地区防震减灾能力建设,做到“以点带面”、全面提高全省防震减灾能力;既要高度重视城镇的地震安全工作,提高医院、学校等重要公共建筑的设防水平,强化对重大基础设施的抗震设防和抗震加固力度的监管,也要推进农(牧)区的防震减灾能力建设,切实做好广大农(牧)区、特别是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农(牧)区的防震减灾工作,改变农(牧)区民居不设防状况,不断提高全面防御的能力。
(四)持续发展的原则
《青海省防震减灾规划(2006-2020年)》提出了到2020年的总体目标,“十二五”规划就是在实现这个总体目标的前提下,全面贯彻落实2010年全国防震减灾会议精神,确定和实现“十二五”期间的阶段性目标,既要谋划长远发展,也要注重当前需求。
(五)继承创新的原则
在认真总结国内外防震减灾工作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既要继承已有的成熟工作成果,也要结合实际,创新工作思路,建立全社会共同抗御地震灾害的有效机制,形成全面防御的工作格局。
(六)资源共享的原则
充分利用全社会资源。既要发挥地震系统的技术优势,又要认真吸收相关行业和国内外的成功经验和技术成果,实现防震减灾各类信息资源共享,使防震减灾能力得到全面提升。
三、发展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