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 按照教育部“十二五”期间院校设置规划要求,做好我省高等学校设置工作,促进高等学校区域布局、学科专业布局、类型层次结构更趋合理,更加科学。积极引导高校科学定位、分类发展、特色发展。做好招生计划管理,稳定公办本科院校在校生规模。支持民办高校发展。
27. 大力实施高等教育质量工程。支持高校进行专业综合改革。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急需人才培养,支持和鼓励本科高校参与“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等重大教改试点。推进以公开、共享为目标的优质课程资源建设。启动省级高校教师教学发展示范中心建设。遴选建设一批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加强高校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组织实施新一轮本科院校评估工作及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评估工作。继续实施“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推进高职院校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围绕地方产业发展要求,加强高职专业建设,推进办学体制改革。
28. 加强学位管理和研究生教育。做好2008-2015年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和迎接国家评估工作。加强对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的指导。做好独立学院申请获得学士学位授予资格的审核工作。加强优势学科与特色专业建设。开展“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活动”,加强研究生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推进研究生教育创新工作,建好“四川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创新网”。做好全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
29. 实施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工程。深入推进高校科技工作“一号工程”,加强自主创新,推动成果转化。支持高校积极承担国家和部省重大科研项目,力争全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经费超过40亿元;继续实施“重大成果转化培育项目”和“高校创新团队建设计划”,推进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建设,加强中青年科技学术带头人培养。强化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高职高专重点科研基地等创新平台建设与管理,推动高校创新体系建设。推进校地、校企产学研合作,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力争实现社会经济效益40亿元。继续实施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奖励,全面加强高校四川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实施推进工作。
六、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30. 加强教师队伍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建设。开展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和先进集体表彰奖励。做好教育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完善学校分配制度。推进教育事业单位改革,完善岗位设置管理和用人管理。严格执行教师资格制度,严把教师“入口关”和“资格关”。做好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开展中小学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加强教师编制管理,着力解决中小学教师学科结构紧缺问题。做好“特岗计划”和“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保障教师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