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一级,建立“三农”保险服务机构,作为保险服务“三农”的触角,其主要职能是具体落实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以做好“三农”保险承保理赔服务为工作重点,直接面向农户提供服务。
2、设置两类服务机构。
在经济相对发达、人口相对密集、保源相对丰富的中心乡镇设立“三农”保险营销服务部,并至少达到“八个一”建设标准。即:(1)落实一个固定办公场所;(2)悬挂一块带有“三农保险服务”统一标识的标牌;(3)配备一台电脑;(4)配备一台“影像拍摄仪”;(5)配备一台可远程打印保单的打印机;(6)配备一台可刷卡缴费的POS机;(7)配备一部固定办公电话;(8)设置一个信息发布栏。
在其它具备一定条件的非中心乡镇,充分依托乡镇农综站、农经站、畜牧兽医站、林业工作站等涉农部门,设立“三农保险服务站”,并至少达到“五个一”建设标准,即:(1)有一个固定办公场所;(2)悬挂一块带有“三农保险服务”统一标识的标牌;(3)制定一套工作制度并悬挂上墙;(4)配备一部固定办公电话;(5)设置一个信息发布栏。
3、明确四种人员构成。
(1)“三农”营销服务部按保险监管部门相关要求,由经办“三农”保险的保险机构设立,其工作人员由两方面组成,一是主要负责人由保险机构委派,负责营销服务部经营管理与团队建设。二是内勤工作人员,包括录单、收费、打单、单证管理等,亦由保险机构派驻并统一管理。
(2)“三农”保险服务站依托乡镇农综站、农经站、畜牧兽医站、林业工作站等涉农部门建设,工作人员由两个方面组成,一是由保险公司委派。二是由乡镇政府推荐,主要从农综站、农经站、畜牧兽医站、林业工作站等乡镇涉农部门的负责人中选择,并吸收辖内行政村的相关人员(如村支书、村主任、村会计)作为协保员。人员构成报县级“三农”保险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建立名册进行统一管理。
4、实行三步推进举措。
第一步:准备启动阶段(2012年一季度)
成立省级“三农”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开展“三农”保险资源调查摸底,筹划我省“三农”保险建设部署,制定我省“三农”保险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启动建设工作。
第二步:推进实施阶段(2012年二季度)
根据我省“三农”保险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成立州(地、市)、县级“三农”保险工作领导小组,推进乡镇、村级保险服务站(点)建设,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及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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