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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学前教育师资培养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学前教育师资培养工作的通知
(川教函〔2011〕799号)


各市(州)教育局、有关院校

  按照国家有关幼儿教师培养的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1〕12号)的精神,为深化教师教育改革,加强我省学前教育师资培养工作,提高学前教育师资培养质量,建设高素质的幼儿教师队伍,确保学前教育发展师资需要,现就加强学前教育师资培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学前教育师资培养工作的重要意义

  学前教育是终身学习的开端、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办好学前教育,关系亿万儿童的健康成长,关系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关系国家和民族的未来。教育大计,教师为本,幼儿教师是幼儿教育中最基本、最重要的力量。在新的形势下,加强我省学前教育师资培养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和有关院校要高度重视学前教育师资的培养培训工作,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热爱儿童、业务精良、结构合理的幼儿教师队伍。

  二、统筹规划,健全完善学前教育师资培养体系

  要加大幼儿教师培养培训力度,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形成以师范院校为主体,相关院校参与的学前教育师资培养体系。着力办好中等幼儿师范学校和高等师范院校学前教育专业,支持现有的中等师范学校参与幼儿教师培养。积极探索初中毕业起点5年制学前教育专科学历教师培养模式。

  三、探索创新,着力提高学前教育师资培养质量

  有关院校要按照《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的意见》和《教师教育课程标准(试行)》的要求,坚持育人为本、实践取向、终身学习的理念,明确培养目标,制定发展规划,积极探索推动学前教育发展和学前教育师资培养的新路子,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学前教育师资培养质量,确保我省学前教育发展的师资要求。

  (一)改革教育教学

  优化学前教育课程结构,制订有针对性的学前教育教师课程方案;改革学前教育课程内容,精选对培养优秀教师有重要价值的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和手段,提高教学效率,着力提高学前教育教师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加强师德修养和教育教学能力的训练。重视塑造未来教师的人格魅力,树立长期从教、终身从教信念,增强社会责任感;建立长期稳定的幼儿园实习基地,大力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提高教育教学技能。

  (二)建设教师队伍

  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吸引和激励高水平教师承担学前教育类课程教学任务,支持有关院校教师开展学前教育教学改革试验;聘任幼儿园名师为兼职教师,形成高校教师与幼儿园教师共同指导的双导师制。

  (三)开展教育研究

  根据学前教育发展的需要,加强学前教育教学研究,开发优质学前教育课程资源。通过开展教育教学研究、评选精品课程等途径,既出成果,又出人才,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

  四、强化管理,确保学前教育师资培养工作科学发展

  加强学前教育师资培养工作的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管理,促进学前教育的科学发展。

  (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统筹规划、协调指导学前教育师资培养工作。把学前教师培养质量作为衡量有关院校办学水平的重要指标,纳入有关院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年度统计和公布制度。

  (二)省教育厅成立学前教育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负责指导学前教育教学,开展学前教育类专业评估。

  (三)有关院校在开展好学前教育师资培养的同时,积极开展幼儿教师的培训工作。通过开展在职幼儿教师培训,促进学前教育师资的培养,推进职前职后一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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