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社会科学联合会关于组织申报“内蒙古第四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政府奖”的通知
市社科类各学会、协会、研究会、各高等院校、各旗县区委宣传部及有关单位:
内蒙古第四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政府奖申报工作开始,自治区评奖办委托包头市社会科学联合会负责包头地区的成果申报和初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单位组织申报。
一、评奖的范围、时限、奖项
本届评奖的时限、范围:2010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期间,我区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公开出版和发表(公开播发)的专著、译著、教材、古籍整理、地方志、工具书、音响制品、科普读物、论文等社会科学成果;与外地作者合著的成果,必须是内蒙古自治区的作者担任第一主编或者第一作者;产生明显经济或社会效应的调研报告、咨询报告、论证报告等。
奖项: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政府奖评选,设一、二、三等奖。
二、申报程序、时间、收费标准
申报程序:申报评奖的作者必须电脑填报《内蒙古自治区第四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政府奖申报及评审表》(从“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联合会”网站下载,网址:www.nmskl.com.cn )。填报“申报学科”、“学科编号”,请参考上述网站下载的《内蒙古自治区第四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政府奖评选学科分类表》。《申报及评审表》填报的“国内外报刊评价、转载情况、引用情况、获奖情况、立项情况”等内容,必须附相关的佐证材料。
申报作者带以下材料报包头市社会科学联合会:(1)自治区统一制定的《申报及评审表》(一式两份用A4纸按样打印);(2)申报的成果(论文类、调研报告类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著作类原件两份),复印件包含封面、版权页、目录、成果,要求用A4纸;(3)调研、咨询、论证报告成果被采用的佐证材料原件一份(无法提供原件的,必须提供由采用单位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两份;(4)《申报及评审表》电子文挡一份。以上申报材料,在规定时间内统一报送到包头市社科联。
申报成果收费标准:按自治区《关于收取第四届政府奖评选申报评审费的通知》执行:书籍类240元/部,论文类(含调研报告)150元/篇。
申报成果时间:2012年3月19-4月20日
三、包头市社会科学联合会地址、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