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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省粮食生产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省粮食生产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苏政发〔2012〕43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江苏是全国粮食主产省,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确保粮食有效供应,始终是关系全局的重大任务。历届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粮食生产,近年来,制定实施了一系列扶持粮食生产的政策措施,加大投入力度,加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建设,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促进粮食稳定发展。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省政府组织实施了粮食稳定增产行动,强化政策扶持,凝聚各方力量,有效抗灾减灾,推动科技兴粮。经过各级、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全省粮食生产喜获丰收,总产突破660亿斤,单产再创新高,实现建国以来连续8年增产的历史性突破,为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为全国粮食安全大局作出了积极贡献。
  2011年我省粮食持续增产,是在连续7年增产的高基数上实现的,是在克服自然灾害和诸多困难的情况下实现的,成绩来之不易,得益于全省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上下联动,得益于各涉农部门的密切配合、扎实工作,得益于广大农业科技人员的勤奋服务、无私奉献,得益于千百万农民群众的辛勤耕耘、艰苦劳作。在为夺取粮食丰收奋斗的过程中,全省涌现出一大批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为充分调动各级政府重农抓粮、农民群众务农种粮和农业科技人员科技兴粮的积极性,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农业和粮食生产的良好氛围,促进粮食生产稳定发展,省政府决定,授予新沂市等18个县(市、区)“全省粮食生产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授予潘俊等25名同志“全省粮食生产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授予秦礼宝等81名同志“全省粮食生产突出贡献农业科技人员”荣誉称号,授予李光猛等80名同志“全省种粮售粮大户”荣誉称号,在全省进行通报表彰。受到表彰的先进个人享受省先进工作者和省级劳模待遇。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为稳定发展粮食生产再立新功。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农业行政管理人员、农业科技工作者、广大农民群众要向全省粮食生产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学习,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信心、振奋精神,开拓创新、扎实工作,进一步形成全省上下关心、重视、支持粮食生产的强大合力,全力保持粮食生产稳定发展好形势,奋力夺取增粮增收新胜利,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又好又快推进“两个率先”做出新贡献。
  附件:1.全省粮食生产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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