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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继续做好我市国家级酒家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

广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继续做好我市国家级酒家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
(穗经贸函〔2012〕229号)


各区、县级市经贸部门(等评办),各餐饮行业协会:
  国家级酒家等级评定是商务部推进餐饮业标准化,提升行业素质,促进餐饮服务品牌培育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提升我市餐饮业服务标准化水平和行业经营管理素质,打造国家级餐饮服务品牌,根据全国酒家酒店等级评定委员会(以下称“全国等评委”)的相关要求,现就2012年我市国家级酒家等级评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2012年国家级酒家的培育和推荐
  根据我市国家级酒家等级评定的工作实际,近期将组织开展《餐饮企业的等级划分和评定》(GB/T 13391-2009)国家标准的宣贯以及国家级酒家评审员业务培训工作。同时,按照事权分离的原则,继续发挥市、区餐饮业相关协会等在熟悉行业、联系企业等方面的优势,做好企业申报国家级酒家等级评定的组织发动和培育工作;协会组织可根据申报企业的实际,提供专业的辅导服务,向区、县级市等评办提出推荐意见,并严格遵守我市既定的工作程序和具体要求协助区、县级市等评办组织好区级预评,成熟一家,推荐一家,各区、县级市等评办以及市、区各餐饮行业协会(商会)在4月10日前将符合国家级酒家申报条件,且今年重点培育的企业名单报市等评办(见附件1)。
  二、组织做好国家级酒家的年检和复评
  根据全国等评委《关于开展2012年国家级酒家年检和复评的通知》(评委会字[2012]1号,以下简称《通知》,附件2)的部署以及国家标准GB/T 13391-2009《餐饮企业的等级划分和评定》“等级评定机构每四年对已评定等级的企业进行一次复评,每年进行年检,对等级予以确认”的要求,我市将从3月起对2008年4月以后评定的国家级酒家企业进行年检,对2008年4月以前评定(或复评)的国家级酒家企业进行复评(复评企业不参加当年的年检)(见附件3)。
  年检工作由市国家级酒家等级评定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等评办”,设在市经贸委商贸服务业处)会同各区、县级市等评办(设在区、县级市经贸部门商贸科)组织落实;复评工作在各区、县级市等评办组织预评的基础上,由市等评办报请全国等评办组织落实。具体时间安排:
  (一)3月30日至4月9日为企业自查阶段。由企业按照《餐饮企业的等级划分和评定》(GB/T 13391-2009)要求,对照《餐饮企业等级评定评分细则》(可从国家级酒家酒店网www.rrank.com下载)进行全面自查,逐项填写得分。在此基础上,提出自查报告书(见《通知》内的附件1),填写《年检信息反馈表》(附件4)或《国家级酒家复评申请报告》(见《通知》内的附件5),在4月15日前向所在区、县级市等评办报送自查报告书(或《国家级酒家复评申请报告》),提交相关材料原件(《国家级酒家证书》)或复印件(一式三份,内容要求见《通知》内的附件1或2)。
  (二)4月10日至4月20日为年检复核和复评预评阶段。由各区、县级市等评办,组织对年检企业自查情况进行复核和对复评企业进行区级预评,以确保年检和复评工作的落实及质量。
  (三)4月21日至4月25日为年检和复评材料的复核报送阶段。由各区、县级市等评办根据企业自查结合复核或预评情况填写《广州市国家级酒家年检情况报告书》(附件5)或《广州市国家级酒家预评报告书》(附件6),连同企业需提交的材料(一式三份)于4月26日前报市等评办,以便确定复评的现场评审时间。
  根据全国等评委《国家级酒家酒店资格管理办法》的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检、复评的以及年检、复评整改后仍未能达标的企业,将不再保留其国家级酒家酒店资格,收回国家级酒家牌匾、证书并上报全国等评委予以公示;对由于经营权转让以及企业法人、经营运作班子、组织架构、质量管理系统等发生变化的企业,在不改变原企业名称的前提下,可迅速调整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在参加年检的同时向所在区、县级市等评办提出验证申请,以确定其是否能承继国家级酒家的资格并报全国等评办重新备案。
  三、调整充实市、区等评工作机构
  要不断完善我市国家级酒家等级评定工作机制,提高等级评定工作的运作水平。一是规范国家级酒家评审员管理,落实市等评委《关于加强我市国家级酒家等级评定评审员管理的通知》(穗餐评字[2006]1号)要求,强化评审员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组织开展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评审员队伍的素质。二是健全以行业专家为依托的市等评委技术评审机构及专家评审员队伍,按照行业威信高、身体条件好,专业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以及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强等条件要求,由广州地区饮食行业协会牵头会同市、区各餐饮协会(商会)进一步做好符合资格评审人员的推荐、遴选和管理工作(见附件7),主动配合市、区等评办开展国家级酒家等级评定工作,在企业自愿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提供辅导服务。三是进一步充实市、区等级评定工作机构,各区、县级市等评办凡涉及分管领导、分管科室人员变动的,各餐饮行业协会换届后会长、秘书长发生变化的,在4月10日前将调整后的名单、联系方式(见附件8)等报市等评办。
  四、积极开展国家级酒家学习交流
  要及时学习和推广国家级酒家示范企业好的经验和做法,不断提升我市国家级酒家的经营管理水平。行业协会要积极组织本地餐饮企业进行国家级酒家等级评定、企业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工作交流,组织餐饮管理人员的培训考察,促进我市等级评定工作水平提升和餐饮业品牌建设。

  附件:
  1.2012年国家级酒家重点培育企业推荐表
  2.关于开展2012年国家级酒家年检和复评的通知(评委会字[2012]1号)(略)
  3.2012年广州市国家级酒家年检和复评企业名单
  4.2012年广州市国家级酒家年检信息反馈表
  5.广州市国家级酒家年检情况报告书
  6.广州市国家级酒家预评报告书
  7.市等评委技术评审组及其专家评审员推荐书
  8.区等评办及餐饮协会机构人员变更联系登记表
  (注:以上附件请在广州经贸网www.gzii.gov.cn下载)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三日

  附件1
  2012年国家级酒家重点培育企业推荐表

  推荐机构(协会、商会或区等评办):

企 业 基 本 信 息

企业名称

 

正式开业时间

  年  月

食品卫生级别

 

企业机构类型

 

法人姓名

 

文化程度

 

职务

 

联系电话

 

信  箱

 

地  址

 

邮政编码

 

总经理姓名

 

文化程度

 

联系电话

 

联系人姓名

 

职  务

 

传  真

 

电  话

 

手  机

 

信  箱

 

企业网址

 

企业信箱

 

建筑面积

 

使用面积

 

雅 间 数

 

厨房面积

 

餐厅面积

 

餐 位 数

 

附属用房面积

 

是否另有中心厨房

 

企 业 人 力 资 源 现 况

人力

资源

员工总数

 

管理层人数

 

技术人员数

 

烹调技师

 

面点技师

 

服务师

 

宴会设计师

 

企业经营现状

今年营业收入

 

今年经营费用

 

今年利税总额

 

上年营业收入

 

上年经营费用

 

上年利税总额

 

机构培育

推荐意见

申报等级

(钻级)

项目培育负责人

 

申请预评时间

月  旬

负责人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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