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基本要求
--紧扣主题主线。认真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主线,着力提升基层科技进步与创新水平,大力推动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切实发挥基层科技在促进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突出改革创新。坚持把自主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运用摆上基层科技工作的重要位置,大力推进理念创新、体制创新和工作模式创新,加快解决基层科技发展中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使创新的活力及时传导为发展的动力,推动经济社会由主要依靠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
--坚持分类指导。进一步加强对基层科技工作的宏观管理,针对不同地区的发展特点和现实基础,实行差别化的指导,支持各地探索符合自身特点的科技进步与创新道路。同时,完善科技援助机制,推动苏南、苏中、苏北加强科技合作,努力实现共同发展、特色发展。
--强化能力建设。统筹配置科技创新资源,充实科技管理服务力量,改善基层科技工作条件,鼓励科技经济政策向基层倾斜,并引导社会各方积极参与支持基层科技创新,推动基层科技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三、更大力度推动基层科技进步与创新
(一)加快构建区域创新体系
1.推进创新型县(市、区)建设。引导县(市、区)坚持高端引领,加强自主创新,强化科技成果转化,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和发展方式转变。选择一批产业基础好、创新能力强的县(市、区)建设省级创新型城市,使之成为特色鲜明、氛围浓厚、竞争力强的创新区域。
2.推进创新型乡镇建设。引导乡镇依托各自优势和禀赋基础发展特色产业,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开发高附加值产品,推动产业向高端攀升。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科技镇长团工作,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大力推动乡镇与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大型科技企业开展合作,强化科技服务平台建设,引导科技人员深入乡镇开展科技创新、转化科技成果、创办高科技企业,不断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和内生发展动力。
3.推进创新型园区建设。完善评价指标体系和考核办法,促进高新区等各类园区转型发展、创新发展,并有针对性地加大扶持力度,引导园区做强做大主导产业,抢占产业技术创新和发展制高点,形成各具特色、错位发展的产业布局。支持相关高校集成创新资源建设大学科技园,加强大学科技园与高新园区的合作,充分发挥连接上游科学研究与下游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作用。统筹建设一批高水平的科技产业园和创业园,努力形成创新型经济发展新高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