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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吴江市同里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的批复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吴江市同里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的批复
(苏政复〔2012〕10号)


吴江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上报江苏省吴江市同里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的请示》(吴政发〔2011〕202号)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市上报的《吴江市同里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
  二、同意同里历史镇区保护范围为:东至肖家浜、南至南荒圩、西至南板桥、北至后港,面积约54公顷。同意划定的三桥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范围为:以太平桥、吉利桥、长庆桥为核心,东至嘉荫堂、南至闵家湾、西至广仁桥、北至石皮弄,面积4.6公顷。
  三、望你市按照保护规划要求,完善政策措施,切实加强管理,重点保护好镇域及古镇周边五湖环绕、圩岛河网交织的自然环境,历史镇区的“九圩”空间结构、古镇街巷肌理、传统风貌以及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古树名木等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存。同时,依法推进历史镇区周边区域保护和整治工作,优化调整用地布局,完善交通和市政设施,不断提升空间品质和人居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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