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
(2)有较完善的质量体系和技术、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管理制度。
(二)工程设计专业丙级资质
1.资历和信誉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
2.技术条件
(1)专业配备齐全、合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不少于所申请专业资质标准中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数;
(2)企业的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应当具有大专以上学历、10年以上设计经历,且主持过所申请行业相应专业设计类型的工程设计不少于2项,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在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员中,主导专业的非注册人员应当作为专业技术负责人主持过所申请行业相应专业设计类型的项目工程设计不少于2项。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
(2)有较完善的质量体系和技术、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三)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丙级资质
1、资历和信誉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
2、技术条件
(1)专业配备齐全、合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和数量符合所申请专项资质标准中“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
(2)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3年以上从事建筑装饰设计经历,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
(2)有较完善的质量体系和档案管理制度。
(四)建筑工程设计专业丁级资质
1.资历和信誉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5万元人民币。
2.技术条件
企业专业技术人员总数不少于5人。其中,二级以上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不少于1人;具有建筑工程类专业学历、2年以上设计经历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2人;具有3年以上设计经历,参与过至少2项工程设计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2人。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
(2)有较完善的技术、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五)工程勘察劳务类资质
1、资历和信誉
(1)具有3年以上从事与岩土工程治理、工程钻探、凿井相关的劳务工作资历;
(2)具有法人资格,有一定的社会信誉,有相应的经济实力,注册资本不少于50万元,岩土工程治理不少于100万元。有满足工作需要的固定工作场所。
2、技术力量
有符合规定并签定聘用合同的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等技术骨干。
3、技术装备
有一定数量、品种、性能良好的与从事承担任务范围所需的相应仪器设备。
4、管理水平
有相应的生产经营、财务会计、设备物资、业务建设等管理办法和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并能有效地运行。
第四十六条 (许可时限)
市建委办理工程勘察设计资质核准手续,应当自收到申报资料之日起二十日内完成(不含广东省建设厅制作许可文件和证书的时间)。
第三节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
第四十七条 (许可依据)
市建委办理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的依据是《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第三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的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内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的管理工作。”
《
广东省建设厅委托实施行政许可项目》(广东省人民政府128号令)第7项:超限高层建筑抗震设防审批,委托工程所在地地级以上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实施。
第四十八条 (申请条件和许可事项)
市建委受省建设厅的委托,对下列工程进行抗震设防审查:
(一) 房屋高度超过规定,包括超过《建筑抗震设计规范》(以下简称《抗震规范》)第6章钢筋混凝土结构和第8章钢结构最大适用高度、超过《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以下简称《高层混凝土结构规程》)第7章中有较多短肢墙的剪力墙结构、第10章中错层结构和第11章混合结构最大适用高度的高层建筑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