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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江阴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江阴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
(苏政复〔2012〕9号)


江阴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报请审批〈江阴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的请示》(澄政发〔2011〕150号)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市上报的《江阴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
  二、江阴市城市规划区范围为江阴市域。在城市建设和管理中,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着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不断提升城市化质量和城乡发展一体化水平,努力把江阴建设成为经济发达、社会和谐、特色鲜明、环境宜居的现代化滨江花园城市。
  三、科学引导城乡空间布局。坚持统筹城乡产业发展、资源配置、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规划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的引导调控作用。村庄居民点布局要充分尊重民意,加强分类指导,与城市化、农业现代化进程相适应,并有利于改善人居环境、发展乡村旅游和保护乡村风貌特色。
  四、合理控制城市规模。到2015年,中心城区规划人口规模122万人,建设用地控制在170平方公里以内;到2020年,中心城区规划人口规模154万人,建设用地控制在185平方公里以内;到2030年,中心城区规划人口规模200万人,建设用地控制在239平方公里以内。
  五、进一步完善中心城区布局结构。合理布局各类建设用地,集约利用土地资源,优化中心城区主城、副城两个组团的空间关系和交通联系,着力提高副城规划建设水平,促进中心城区功能的整体提升。
  六、切实加强节能减排和资源环境保护。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逐步淘汰资源能源消耗过大的产业,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减少污染物排放。严格保护河湖水系、基本农田、沿江生态湿地、市域范围的生态开敞空间以及长泾历史文化名镇等历史文化资源,持续改善城乡环境面貌。
  七、积极构建现代化综合交通体系。完善铁路、公路、水运等对外交通运输体系,加强区域交通、城市交通以及各类交通方式的统筹组织和相互衔接,不断优化城市路网结构。大力发展公共交通和慢行交通,构建城乡一体的绿色交通网络。
  八、加快提升城市综合服务功能。统筹推进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建立覆盖城乡、层级合理、功能完善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将保障性住房建设纳入近期建设规划,有序推进旧城改造,普遍提高居住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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