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引导侨商促进产业升级、区域协调发展和加强境外合作。根据我省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的总体要求,着力提升引进侨资的质量和水平,引导海外侨商积极参与我省沿江、沿海,特别是苏中和苏北地区开发,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推动省内企业借助海外侨商国际商务网络,到境外开展工程承包、农业、能源资源等互利合作,帮助省内企业开拓海外市场,提高国际化经营水平。
(五)做好对创新创业人才及侨商投资的服务。加强对华侨华人高层次人才创新团队及侨商投资企业的服务,不断改善创新创业和侨商投资环境。要经常听取创新创业团队和侨资企业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帮助他们协调解决经营发展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维护好创新创业团队及侨资企业合法权益。对国内外有影响的领军型高层次创新创业团队和投资规模大、管理规范的侨资企业,要及时给予表彰,提供政策扶持,支持其做大做强。
三、努力发展我省海外友好力量
(六)加强对海外华侨华人的联谊。坚持广交新朋友、深交老朋友,努力培育和壮大侨务资源,把培育和发展一支能够在各领域、各层面发挥积极作用的对我友好力量,作为加强海外联谊的工作目标。各级人民政府领导要亲自做海外重点社团和知名华侨华人的工作,鼓励、引导他们与我省开展各种形式的交流合作。坚持“请进来”,加大对海外重点社团和政治上有影响、社会上有地位、经济上有实力、专业上有造诣的“四有”知名华侨华人的邀请力度和规模;积极“走出去”,支持侨务部门组团或参团出访,加强海外侨情调研,举办多种形式的联谊活动。大力加强与新华侨华人、华裔新生代以及新兴侨团的联系,确保我省侨务资源可持续发展。逐步整合侨务资源,建立动态、长效、共享的全省侨情资源库。
(七)积极扶持海外江苏籍社团发展。在重点国家和江苏籍侨胞聚居较多的地区,物色和支持对我友好人士,在我驻外使领馆指导下发展地域性的社团组织。引导鼓励侨胞加强与主流社会的沟通,发扬中华民族优秀品德,遵守住在国法律,尊重当地民族和宗教习俗,关照其他族群利益,以亲情乡谊为纽带,推动和谐侨社建设,推动与故乡的联谊交流合作。要进一步做好港澳地区侨界代表人士工作,增进他们对江苏的认知和感情,在不断壮大爱国爱港爱澳力量的同时,积极促进与江苏的多领域交流合作。
(八)重视做好侨务对台工作。坚持“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方针,支持海外侨胞积极推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和祖国统一大业。根据中央对台工作总体部署,加强涉侨、涉台部门协调配合,通过海外社团重点做好台湾籍华侨华人工作,鼓励友好侨团和海外台籍人士以经济、文化、教育、新闻等领域为重点,推动苏台两地民间性、事务性和文化学术交流,推动海外“反独促统”活动健康发展。
四、切实维护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