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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国家税务局、重庆市地方税务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涉税财物价格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我局因办理                 的需要,特委托你中心对下列财物(计税基价/拍卖保留价)进行认定,请于       日前出具《涉税财物价格认定结论书》,价格认定基准日为       日。
  附件材料:1、             
  2、             
  特殊情况说明:
  经办人:         联系电话:

税务机关(印章)
年  月  日

  价格认定标的清单

品名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购置(建造)时间

购置(建造)价格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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