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项目企业或者单位应当妥善保存有关原始票据及凭证等资料备查,对主管部门的专项检查,应当主动配合,并如实提供相关材料。
第二十二条 项目企业或者单位应当按照下达的项目用途使用专项资金,不得擅自改变用途,项目在执行过程中因特殊原因需要变更的,需逐级上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和省财政厅同意后方可以执行。
第二十三条 在专项资金申报、审核、使用、管理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对有关单位和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罚,对项目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回专项资金,三年内不再受理该企业或者单位的专项资金申请,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2012年3月1日起施行。原《
云南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云财企〔2003〕238号)同时废止。
附件: 1. 项目企业的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doc
2. 云南省非公有制经济暨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doc
3. 银行贷款核实情况表.doc
4. 云南省非公有制经济暨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申报汇总表.xls
附件1
项目企业的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省工信委、省财政厅:
我公司声明:在此次申报省非公有制经济暨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 ”,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内容和所附资料均真实、合法,如有不实之处,愿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特此声明!
单位(盖章) 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2
云南省非公有制经济暨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
申报企业:(盖章)
报送日期: 年 月 日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制
云南省财政厅
企业基
本情况
(万元、人)
| 企业名称
| |
企业性质
| | 所属行业
| |
经营范围
| | 主要产品
| |
法人代表
| | 电话
| | 手机
| |
注册资金
| | 注册时间
| | 职工人数
| |
资产总额
| | 资产负债率
| |
固定资产总额
| | 上年销售收入
| |
上年实缴税金
| | 上年净利润
| |
职工月平均收入(单位:元)
| |
项目相
关情况
(万元、人)
| 项目名称
| |
总 投 资
| | 自筹资金
| | 银行贷款
| |
项目备案号
| |
项目建成效益
| 新增销售收入
| |
新增利税
| |
新增就业人数
| |
投资
报酬率
| | 建设期限
| 年月- 年 月
| 申请扶持金额
| |
项 目 介 绍
(3000字以内,包括:立项的意义、主要建设内容、项目进展情况、资金筹措情况、技术经济指标、项目实施后达到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分析)
| |
县(市、区)
工信部门
意 见
|
年 月 日
|
县(市、区)
财政局
意 见
| 年 月 日
|
州市工信部门
意 见
| 年 月 日
|
州(市)财政局
意 见
|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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