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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监察局《2012年全州执法和效能监察工作安排》、《2012年全州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二)坚决纠正违法违规征地拆迁问题。加强对农村土地征收征用的监管,确保征地补偿款按时足额发放到位。坚决防止和纠正在农村土地承包和流转、土地整治、耕地占补平衡等环节发生损害农民土地权益问题。完善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政策规定(州住建委、州国土资源局、州农经局负责,州监察局、州纠风办配合)。严格落实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补偿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征地拆迁行为监管,推动依法、文明、和谐拆迁(州住建委、州国土资源局负责,州监察局、州纠风办配合)。严格执行信息公开、资金监管、搬迁安置、公平补偿等政策规定,坚决纠正采取暴力、威胁或者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方式强制征地拆迁问题。对非法暴力拆迁引发恶性事件或群体性事件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员责任,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予以问责(州监察局、州纠风办负责,州住建委、州国土资源局配合)。
  (三)坚决纠正保障性住房建设、配置等环节的不正之风。建立和完善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监管制度机制,开展工程质量专项检查,严把建筑标准、竣工验收等关口,全面推行质量终身责任制;开展分配管理专项督查,促进分配对象明确、程序公正、公开透明(州住建委负责,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审计局、州监察局、州纠风办配合)。强化住房公积金监管,加强对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工作的监督检查(州住建委负责,州发改委、州人社局、州民政局、州财政局、州审计局、州监察局、州纠风办配合)。严厉查处在保障性住房建设中囤地圈地、违规用地、土地闲置浪费、利用职权侵占保障房以及骗购骗租、变相福利分房、违规转租转借转售和闲置保障房等行为(州监察局、州纠风办负责,州住建委、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物价局配合)。
  (四)深化治理教育乱收费问题。以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两免一补”资金和免学费补助资金等为重点,加强对教育经费拨付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中央教育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州财政局、州教育局、州物价局负责,州审计局、州纠风办配合)。进一步规范幼儿园收费,坚决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严禁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园入学挂钩的费用。规范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行为,坚决纠正克扣学生伙食费、强制学生就餐、强制收取牛奶费及校服费、强制订购教辅资料等侵害学生利益的行为(州教育局、州物价局、州新闻出版局、州纠风办负责)。严格落实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州教育局负责,州纠风办配合)。继续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严肃查处乱收费行为,公开通报典型案件,严肃处理违规违纪人员,追究相关部门和领导的责任(州纠风办、州物价局负责,州教育局、州财政局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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