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一)改进工作方法,加大案件查办和责任追究力度。严肃查办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土地管理和矿产资源开发等领域的案件,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规插手招标投标活动的案件。加大对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和环境违法问题的责任追究力度,严肃查处玩忽职守、失职渎职造成重特大事故和瞒报、缓报事故的行为及其背后隐藏的腐败问题,严肃查处为企业违法行为充当“保护伞”的案件。严肃查处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的违纪违法问题,以及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案件。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加大对行贿行为的惩处力度。严肃查处工作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案件。(州监察局、州检察院、州公安局、州审计局负责,州直有关部门配合)
(二十二)加大培训工作力度。举办执法和效能监察干部培训班,组织工作研讨,开展交流考察。加强执法和效能监察工作调查研究,及时总结基层工作经验。进一步加强执法和效能监察联系点建设,充分发挥联系点作用。(州监察局负责,州直有关部门配合)
2012年全州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州监察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纠风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州委州政府中心工作,以落实中央和省强农惠农政策、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改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为重点,以专项治理、案件查处、政风行风建设为抓手,严格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有效维护人民群众合法利益,为全州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坚强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坚决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不正之风。继续开展中央和省关于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和典型案件,确保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到位。对涉及项目多、资金额度大的具有项目审批权、资金分配权的主管部门行使权力和履行监管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滥用职权、失职渎职行为,严格追究违法违纪人员和相关领导人员责任(州纠风办负责,州财政局、州农业局、州林业局配合)。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严肃查处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整顿规范农资市场秩序(州农业局负责,州工商局、州质监局、州纠风办配合)。加强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州人社局负责,州监察局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