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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吉林省2012年实现30万农村贫困人口脱贫工作方案的通知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吉林省2012年实现30万农村贫困人口脱贫工作方案的通知
(吉政办发〔2012〕21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省发展改革委制订的《吉林省2012年实现30万农村贫困人口脱贫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吉林省2012年实现30万农村贫困人口脱贫工作方案
(省发展改革委)

  实现30万农村贫困人口脱贫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也是省委、省政府2012年重点推进的民生实事之一,为全面完成扶贫开发重点工作任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解放思想、加快振兴、富民强省的总目标,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坚持 “三化 ”统筹,坚持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相结合,实现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 “两项制度 ”有效衔接,进一步瞄准扶贫对象,加大投入力度,更加注重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更加注重增强扶贫对象自我发展能力,更加注重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更加注重解决制约发展的突出问题,加快推动贫困地区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

  二、目标任务

  按照《吉林省贯彻落实〈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 2020年)〉实施意见》(吉发 !2012"4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要求,深入落实中央、省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到2012年年底,新启动实施200个贫困村整村推进,整村推进建设的贫困村农民人均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实现30万农村贫困人口脱贫(脱贫任务分解附后)。各地级市本级农村贫困人口年度脱贫目标任务由各市自主确定。

  三、重点工作

  (一)做好连片特困地区扶贫开发工作。

  连片特困地区攻坚是新时期扶贫开发工作的重点。各级政府、各部门要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重大战略部署,切实予以高度重视,抓住机遇,认真抓好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进入国家和省定片区的县(市、区)要借助外力,发挥内力,增强自身的发展能力,扎实组织连片特困地区攻坚的各项工作。要组织专门力量编制片区攻坚规划,明确落实责任,搞好规划对接,高标准完成规划编制任务。要统筹安排年度扶贫开发建设项目,重点谋划和实施一批带动力较强的特色优势产业扶贫开发项目和改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要将片区扶贫开发与区域发展统筹推进,突出重点,细化结构,加大投入。西部片区要贯彻省节水增粮行动工作会议精神,突出抗干旱的高效节能灌溉及配套项目建设,东部片区突出抗低温的设施农业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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