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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吉林省绩效管理考评—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奖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松原市人民政府

  白城市人民政府

  延边州人民政府

  二、县 (市)级政府和各级政府部门、单位 (94个)

  长春市 (8个):

  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

  长春市城市建设开发管理办公室

  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政府

  榆树市人民政府

  农安县人民政府

  榆树市发展和改革局

  九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吉林市 (10个):

  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吉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吉林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

  吉林市住房保障中心

  舒兰市人民政府

  桦甸市人民政府

  磐石市发展和改革局

  永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舒兰市煤改办

  上营森林经营局

  四平市 (7个):

  四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主岭市人民政府

  四平辽河农垦管理区管委会

  双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梨树县发展和改革局

  伊通县林业局

  辽源市 (6个):

  辽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辽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辽源市龙山区人民政府

  辽源市西安区人民政府

  东丰县人民政府

  东辽县人民政府

  通化市 (6个):

  通化市城乡建设局

  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政府

  柳河县人民政府

  通化市电力公司

  通化市二道江区煤矿棚户区改造办公室

  通化县林业局

  白山市 (10个):

  白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白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白山市煤矿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

  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政府

  白山市浑江区人民政府

  抚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临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松江河林业局

  泉阳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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