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天津市电线电缆生产企业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津质技监局质监〔2011〕211号)
各有关区县质监局、市质监稽查总队、市质检院、市质监投诉举报中心及有关处室:
为贯彻落实总局《关于开展电线电缆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国质检监函[2011]191号)精神,进一步规范电线电缆生产企业行为,提高我市电线电缆产品整体质量,市局制定了《天津市电线电缆生产企业专项整治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四月八日
天津市电线电缆生产企业专项整治方案
为规范我市电线电缆企业生产行为,提高电线电缆产品质量,加强电线电缆行业监管力度,按照总局《关于开展电线电缆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国质检监函[2011]191)要求,决定自2011年4月至9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电线电缆生产企业专项整治行动。
一、工作目标
通过对电线电缆获证企业生产不规范、无证非法生产、产品质量安全隐患等问题的专项整治,规范企业生产行为,督促获证企业持续保持生产合格产品的能力,严厉打击电线电缆质量违法行为,撤(吊)销一批违规企业的生产许可和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提升我市电线电缆产品质量总体水平,维护电线电缆行业生产秩序。
二、工作重点
获证后生产不规范、年审不合格或未参加年审的企业;曾出现过产品质量问题、产品质量存在安全隐患或监督抽查不合格的企业;无生产许可证和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非法生产的企业。
三、工作措施
(一)认真开展调查摸底。各区县局要对辖区内的电线电缆生产企业进行一次全面的调查摸底,掌握本区域内相关生产企业数量和基本情况,对获得生产许可证和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企业(以下简称“获证企业”)信息进行重新核对,为专项整治的开展打好基础。调查摸底工作应于4月20日前完成,并填报天津市电线电缆生产企业摸底调查表(附件1)。
(二)全面检查获证企业。各单位按照电线电缆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及强制性产品认证相关要求,组织对电线电缆获证企业进行全面检查。一是检查企业关键原材料和生产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是否到位,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是否完善,是否使用不合格原材料,是否存在偷工减料等违法行为。对生产过程中偷工减料、使用不合格原材料的企业,坚决依法予以严处。二是检查企业的生产场所、必备生产设备、检验设备等是否符合生产许可证和强制性产品认证规定要求。对生产条件达不到要求的企业,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未改正或经整改仍不合格的企业,要依法报请发证机关吊销、撤销或注销其生产许可证、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三是对不再从事电线电缆产品生产的企业,要及时依法报请发证机关注销其生产许可证和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