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市质监系统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津质技监局食监〔2011〕262号)
各区县质监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1〕20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市局制定了《市质监系统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的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工作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五月四日
市质监系统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的工作方案
为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视察天津质检院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1〕20号)(简称《通知》),按照天津市政府和国家质检总局党组“看得重,抓得实、管得严、打得狠”的总体要求,结合质监部门职责,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进一步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做好食品安全的守卫者。市质监局研究制定了“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严打非法添加”工作,进一步落实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生产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强化企业诚信守法意识;进一步严格市场准入,增强对获证企业的证后监管;对所有食品生产企业和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及依职能负责监管的小作坊建立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建立食品安全控制关键岗位责任制;加强非法添加行为源头治理,严厉打击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和超范围、超限量(以下简称“两超”)等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完善食品添加剂生产和使用的生产许可与监管制度,加强长效机制建设。
二、工作任务
(一)严厉打击非法添加行为。
各区县局,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履行质监工作职责,严厉打击非法添加行为:严禁在食品中添加非食品物质;加强非法添加行为监督查验;依法从严惩处非法添加行为;完善非法添加行为案件查办机制;加强非法添加行为源头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