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转发《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全面建设科技质检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津质技监局科〔2011〕263号)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现将《关于印发<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全面建设科技质检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质检科〔2011〕186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贯彻落实全面建设科技质检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单位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全面建设科技质检工作,特别是领导班子要重点把握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质监系统要全面建设科技质检的总体要求和任务,加强统筹规划和组织协调。
二、全系统在构建科技质检工作中,切实注重加强八个体系建设;要注重抓好质监事业软科学研究领域的重大创新、抓好科技质检综合能力提升、抓好发挥科技质检技术支撑的作用,切实促进科技质检创新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