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天津市质监系统2011年“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津质技监局计财〔2011〕300号)
局属各单位:
根据中共天津市纪委、天津市监察局、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审计局、天津市国资委、天津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2011年“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津纪发〔2011〕17号),市局制定了《天津市质监系统2011年“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印发你们,请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该方案,并要严格依照方案规定的时间,报送相关报表和文字材料。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四日
天津市质监系统2011年“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全市“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会议精神,以及中共天津市纪委、天津市监察局、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审计局、天津市国资委、天津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2011年 “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津纪发[2011]17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现就我局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制定如下工作实施方案。
一、专项治理工作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领导,保证此次专项治理工作顺利进行,市局成立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协调全系统范围内“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
组长: 杨效勇(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徐素俭(局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
成员: 崔义林(局长助理、监察室主任)
杨宪初(局计划财务处处长)
邹 刚(局组织人事处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局计划财务处,负责“小金库”治理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
各单位要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领导,纪检监察、财务、组织人事部门参加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日常工作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具体工作,认真组织开展本单位“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
二、专项治理的范围
此次专项治理范围是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以下简称国有企业)。
三、专项治理时间安排和治理的内容
专项治理工作自本工作方案下发之日起至2011年12月底结束,主要分为全面复查、督导抽查、整改落实、机制建设、总结验收五个阶段进行。
(一)全面复查阶段(截至2011年6月6日)
市局成立“小金库”治理日常工作机构,细化专项治理工作方案,部署全系统“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提出具体工作要求。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治理内容包括:2007年以来各“小金库”资金的收支数额,以及2006年底“小金库”资金滚存余额和形成的资产(依据津纪发[2009]11号)。
社会团体、国有企业治理内容包括:2008年以来各项“小金库”资金的收支数额,以及2007年底“小金库”资金滚存余额和形成的资产(依据津纪发[2010]13、14号)。
对设立“小金库”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应追溯到以前年度。重点是以假发票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虚列会议费和培训费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以资产出租和处置收入设立“小金库”、以地方财政补助收入设立“小金库”、虚列成本费用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和使用“小金库”款项购买消费卡。
各单位认真组织复查,保证复查的全面覆盖,复查面达100%。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复查应结合2010年摸底排查的整改和检查进行,社会团体和国有企业的复查应在2010年的基础上开展自查自纠“回头看”或全面的自查自纠。各单位负责人对全面复查工作切实负起责任。
复查工作完成后,每一个独立法人单位都要将本单位治理“小金库”工作复查阶段的结果在本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式样见附件7),公示期为5天。同时向上级部门做出承诺(承诺书式样见附件7)。
各单位要提高干部职工对专项治理工作的思想认识,营造舆论氛围,公开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支持群众监督举报。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治理工作方案,明确政策规定,纪检监察、财务、组织人事等部门共同参与,分工协作、明确职责,抓住核查银行账户、现金发票管理、收费管理、专项资金管理、资产管理等关键环节,确保全面复查工作不走过场。
(二)督导抽查阶段(截至2011年7月底)
在全面复查的基础上,督导抽查工作将分两个层次开展。
一是市局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各单位开展治理“小金库”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特别是对自查自纠“零申报”,有群众举报的,以及复查措施不得力,工作走过场的单位进行重点抽查。
二是市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将抽调专门力量组织开展工作督导,选取典型性的单位进行重点检查。
各单位要精心组织,积极配合,如实反映本单位专项治理工作的开展情况,不得消极敷衍,对督导抽查发现的问题要严格执纪执法,严肃责任追究,并视情节和性质不同,进行公开曝光或内部通报。
(三)整改落实阶段(截至2011年8月底)
首先抓好2010年发现的“小金库”问题的处理处罚和责任追究工作,并针对2011年全面复查和督导抽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制定具体整改措施,做到资金资产处理到位、财务会计管理整改到位、违法违纪责任人员责任追究到位,确保治理工作成效。要杜绝重检查、轻处理,重财务处理、轻责任人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的现象发生,真正将处理处罚工作落到实处。要坚持处理事和处理人相结合。
(四)机制建设阶段(截至2011年11月底)
各单位要按照边治理、边研究、边总结、边完善的思路,将长效机制建设贯穿治理工作始终。全面研究分析现行制度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注重从实际出发,采取有效的措施加以健全和完善。规范资金使用,确保资金全程控制、安全完整、合规运行,彻底根除“小金库”产生的土壤。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收入分配秩序,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严格执行各项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完善内控和监督机制,进一步推动完善和建立健全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
(五)总结验收阶段(2011年12月)
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小金库”治理工作总结,不仅要汇总成效,而且要查找不足、积极完善制度。市局治理领导小组将全面总结我局近年来开展治理“小金库”工作情况,落实各项防治“小金库”制度措施,将治理工作总结上报市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
四、专项治理工作各阶段需报送的资料
各单位要严格依据各阶段的时间节点,按时报送相关资料,主要负责人要对本单位上报的资料负责,并签字加盖公章。
(一)全面复查阶段
1、党政机关、事业单位:
各独立法人单位向上级部门填报《“小金库”全面复查报告表》(附件1)和承诺书;各二级单位汇总本级和下级单位的全面复查情况,向市局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填报《“小金库”全面复查统计表》(附件2)、阶段总结的文字说明和承诺书,以及《全面复查阶段落实公示制、承诺制情况表》(附件3)
2、社会团体、国有企业:
在区县民政部门登记管理的社会团体,由其主管部门负责该社会团体“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上述报表资料报区县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在市民政部门登记管理的社会团体,业务主管部门是市局的,上述报表资料报市局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区县局及其所属事业单位成立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上述报表资料报区县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市局直属单位成立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上述报表资料报市局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报送时间:2011年6月8日之前
4、报送要求:报表和文字材料A4纸打印,并附电子文档
(二)督导抽查阶段
各二级单位应在2011年7月22日之前将《“小金库”问题举报核查情况统计表》(附件4)及有关文字说明报市局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附电子文档。
(三)整改落实阶段
各独立法人单位应在整改落实工作完成后,于2011年11月20日之前,将《“小金库”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统计表》(附件5)逐级上报,由二级单位汇总后将统计表和文字说明上报市局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附电子文档。
(四)机制建设阶段
各二级单位于2011年11月20日之前,汇总本级和所属单位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情况,填报《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统计表》(附件6)及文字说明报市局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附电子文档。
(五)总结验收阶段
各二级单位于2011年12月1日之前,将近三年“小金库”治理工作总结以及需要调整补充的报表报市局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附电子文档。
五、专项治理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小金库”治理是政策性、专业性强,涉及面广的工作。完成好中央明确提出的彻底清理“小金库”的目标任务,各单位要加强领导、统筹兼顾,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小金库”治理工作的领导责任,把“小金库”治理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做到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认真抓好本单位的治理工作。
(二)落实好公示、承诺制度
各单位在复查中落实公示制、承诺制,将复查情况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和承诺,并明确责任追究的规定,接受群众监督。要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举报信箱,注意发挥网络举报作用,拓宽举报渠道。认真做好举报的受理工作,建立举报登记和查处督办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做到件件有交待、事事有着落。要认真执行信访工作保密制度,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三)强化综合治理
各单位在组织专项治理工作中,要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确保工作不走过场、不留死角。要把专项治理工作与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遏制消极腐败和不正之风、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相结合、要与“三公消费”治理、纪检监察、内部审计监督工作相结合,切实扩大治理工作成效。
(四)构建长效机制
各单位要按照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要求,把建立长效机制作为治理“小金库”的根本任务积极推进。全面研究分析现行制度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采取有效的措施加以健全和完善,有针对性地出台制度、建立和完善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彻底根除“小金库”产生的土壤。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收入分配秩序,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严格执行各项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完善内控和监督机制,不断深化和巩固治理成果。
附件:1.“小金库”全面复查报告表
2.“小金库”全面复查统计表
3.全面复查阶段落实公示制、承诺制情况表
4.“小金库”问题举报核查情况统计表
5.“小金库”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统计表
6.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统计表
2011年实施方案附表1-6
7.公示、承诺书式样
8.2011年实施方案填表说明
附件1
“小金库”全面复查报告表
填报单位:(盖章) 金额:万元
| | 行次 | 合计 | 党政机关 | 事业单位 | 社会团体 | 公募基金会 |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 备注 |
一 | 复查发现“小金库”个数 | 1 | | | | | | | |
二 | 截至2007年底(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为2006年底)“小金库”资金滚存余额和资产原值 | 2 | | | | | | | |
| 其中:滚存资金余额 | 3 | | | | | | | |
三 | 2008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为2007年)至今“小金库”资金来源合计 | 4 | | | | | | | |
1 | 财政拨款/政府补助 | 5 | | | | | | | |
2 |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 6 | | | | | | | |
3 | 政府性基金收入 | 7 | | | | | | | |
4 | 罚没收入 | 8 | | | | | | | |
5 | 会费收入 | 9 | | | | | | | |
6 | 捐赠收入 | 10 | | | | | | | |
7 | 经营收入 | 11 | | | | | | | |
8 | 投资收益 | 12 | | | | | | | |
9 | 资产(资源)处置、有偿使用收入 | 13 | | | | | | | |
10 | 附属单位或分支机构上缴收入 | 14 | | | | | | | |
11 | 其他 | 15 | | | | | | | |
四 | 2008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为2007年)至今“小金库”资金使用合计 | 16 | | | | | | | |
1 | 弥补经费、成本费用 | 17 | | | | | | | |
2 | 购建资产、对外投资、对外借款支出 | 18 | | | | | | | |
| 其中:期末存在的资产原值 | 19 | | | | | | | |
3 | 工资、奖金、津补贴、福利、礼品礼金等支出 | 20 | | | | | | | |
| 其中:购买消费卡支出 | 21 | | | | | | | |
4 | 接待宴请、公款旅游、职务消费支出 | 22 | | | | | | | |
6 | 私分、贪污 | 23 | | | | | | | |
7 | 其他 | 24 | | | | | | | |
五 | 截至复查时“小金库”资金滚存余额和资产原值 | 25 | | | | | | | |
1 | 现金和银行存款 | 26 | | | | | | | |
2 | 有价证券 | 27 | | | | | | | |
3 | 固定资产原值 | 28 | | | | | | | |
4 | 股权和债权 | 29 | | | | | | | |
5 | 其他 | 30 | | | | | | | |
六 | “小金库”主要表现形式 | 31 | | | | | | | |
1 | 隐匿收入设立“小金库” | 32 | | | | | | | |
| 其中: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 | 33 | | | | | | | |
2 | 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小金库” | 34 | | | | | | | |
3 | 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 | 35 | | | | | | | |
| 其中:以会议费、培训费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 36 | | | | | | | |
| 虚列利息支出、手续费、虚假理赔等套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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