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开展服务接待日活动。市质监局于6月16日,在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开展服务接待日活动。集中受理企业咨询投诉,解答和解决与质监职责相关的问题。各区县局要按照区县政府的安排,参加统一组织的咨询服务活动。
(五) 召开企业座谈活动。服务月期间,市质监局和各区县质监局要结合区域经济和企业实际,组织召开企业座谈会,听取改善投资环境,提高服务便利化监管与服务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集中解决一批涉及质监职能范围内的问题。同时,对重点企业进行跟踪走访,及时了解和掌握企业的困难和需求,切实为企业办实事、解难题。
(六) 开展“质量提升服务进万企”活动。服务月期间,市局和各区县局要组织人员深入企业,免费为企业开展法律法规、标准和检验检测等培训活动,帮助企业对发现的产品质量问题或安全隐患及时开展有针对性的分析研究,提出整改意见,指导企业改进完善质量、标准、计量、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问题,杜绝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
(七) 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严格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收费等工作规定,规范收费和罚款 ,减免一切不合理的收费项目,杜绝乱罚款、乱收费行为。认真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严格依法行政,全面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为企业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八) 加大受理投诉举报力度。服务月期间,质监12365投诉举报热线全天候受理企业有关质监部门职能范围内的各类投诉举报,及时向企业反馈查处情况。
三、措施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各部门要把开展服务月活动作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调结构、增活力、上水平”活动的重要举措,摆上议事日程。对企业提出的问题和反映的情况,做到事事有人盯、件件有答复。
(二)突出服务重点。各单位、各部门在为企业服务过程中,要围绕影响企业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积极为企业发展办实事、解难题。
(三)营造浓厚氛围。各单位、各部门要树立大局意识,要采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政策,推广经验,树立典型,为活动的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四)信息总结报送。服务月期间,请各单位、各部门积极向市局办公室报送服务月的工作信息,交流好经验,推广好做法。服务月活动结束后,各单位、各部门于7月5日前将服务月活动情况总结报市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