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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公务员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㈥ 拟订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规划;负责组织州级机关公务员培训工作;指导县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工作。

  ㈦ 贯彻实施公务员申诉控告等制度,保障公务员合法权益。

  ㈧ 负责自治州政府奖励工作人选的推荐、资格审查和上报工作;承办自治州政府有关公务员奖励活动。

  ㈨ 承办自治州人民政府和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自治州公务员局设2个内设机构(科级):

  ㈠ 考录培训科。

  负责组织全州各级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考试录用工作;协调相关部门拟订招录工作方案、编制录用计划、完善公务员考试录用办法;负责新录用人员试用期管理工作;负责全州面试考官管理工作;拟订公务员培训和在职教育规划和标准;组织开展州直行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务员、工作人员管理及提升公务员能力素质的培训,指导、协调、监督全州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工作;负责对公务员培训机构进行指导;实施公务员宣誓制度;贯彻执行公务员职位分类标准,落实有关政策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办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日常登记管理办法,承担自治州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公务员非领导职务管理工作。

  ㈡ 考核奖惩科。

  负责公务员考核和政府奖励工作;贯彻公务员纪律惩戒、申诉控告等制度,按照《公务员法》及有关规定对公务员实施纪律处分;组织实施公务员职务任免与升降、交流与回避、辞职辞退制度;承办自治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干部任免事宜;贯彻落实公务员行为规范、职业道德建设和能力建设的标准,依法对公务员实施监督;负责州直科级以下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档案管理工作;承担依法对公务员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工作;组织开展公务员管理相关问题调研;承担公务员信息统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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