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电视台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
(博州政办发〔2012〕34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阿拉山口口岸管委会,赛里木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州人民政府各部门: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电视台机构编制方案》经自治州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审核后,已报自治州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日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电视台机构编制方案
根据自治州党委办公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博州党办发〔2011〕36号)精神,设立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电视台(以下简称自治州电视台),机构规格相当于副县级,隶属于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管理的全额事业单位。
一、主要职责
㈠ 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辉煌成就。
㈡ 拟订自治州电视台宣传中长期计划并组织实施。
㈢ 弘扬主旋律,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负责报道、转播国内外重大事件、活动和会议,组织重大题材的节目和重大新闻的创作宣传工作,使电视成为党和政府联系各族人民的桥梁和纽带,成为促进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的宣传舆论阵地。
㈣ 及时报道自治州改革、开放、稳定、发展的大好形势,促进博州社会经济文化繁荣和发展。
㈤ 承办州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自治州电视台设8个内设机构(相当于科级):
㈠ 办公室。
组织协调单位日常工作,组织起草综合性文稿,负责会议组织、文电处理、政务信息、政务公开、组织人事、固定资产、财务、档案、保密、信访、老干、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单位精神文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效能建设等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㈡ 新闻部。
负责本台日常新闻节目审核;撰写相关评论;负责组织推荐、上报新闻节目参加各级各类新闻评选。
㈢ 专题部。
拟订本台全年专题片拍摄计划并组织落实;提出各阶段宣传报道重点和策划方案;负责组织推荐各类专题节目评选;负责各类大型活动的现场录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