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贯彻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资打假秋季行动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苏农机科〔2010〕24号)
各市农机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资打假秋季行动的紧急通知》(农明字〔2010〕第112号)精神,决定从即日起至10月底在全省集中组织开展农机打假秋季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当前,我省正处在“三秋”生产的关键时期,各级农机管理部门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思想,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对“三农”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对农机打假工作组织领导和监管。要以贯彻落实《
江苏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和质量监督办法》和农业部有关文件精神为契机,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深入开展秋季农机打假活动,从源头上把住农机产品质量关,坚决制止劣质农机及零配件流向农村。
二、突出工作重点,加强质量监管
(一)开展农机零配件整治行动
各级农机主管部门要积极与有关部门配合,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机产品和农机零配件,严格执行农机试验鉴定和质量监督制度,严肃查处无证经营、以次充好、以旧充新、以不合格农机零配件冒充合格农机零配件以及利用维修零配件和报废机具部件拼装农机整机的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农机销售、作业和维修市场,净化农机市场秩序。
(二)重点加强补贴机具质量监督
要进一步加强对补贴机具质量监督工作的领导,帮助和扶持农民、农机服务组织购买使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加快农机化技术推广步伐;要重点加强对补贴机具质量和“三包”服务工作的监督管理,对生产企业及销售服务商的产品质量、售后服务、投诉处理等进行及时有效监督。
(三)切实抓好农机产品质量投诉监督工作
各级农机管理部门要充分发挥农机投诉站在农机打假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农机产品质量投诉网络,及时接受农民的产品质量咨询和投诉,查处制假售假行为,帮助农民挽回损失,维护用户合法权益。对举报的案件和投诉的问题要追根朔源,认真协调解决和查处。全省各级农机投诉站要加强沟通和交流,实现信息共享和上下联动,进一步提高工作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