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阶段,2013年至2015年。力争实现义务教育县域内初步均衡,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接受良好义务教育。学前两年毛入园率达到65%以上,实现学前一年双语教育全覆盖:一类地区基本普及学前两年教育,毛入园率达到85%以上;二类地区学前两年教育毛入园率达到65%以上;三类地区学前两年教育毛入园率达到55%以上。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70%以上,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规模大体相当:一类地区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高中阶段毛入学串达到85%以上;二类地区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65%以上;三类地区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45%以上。
第三阶段,2016年至2020年。全面提高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和教育质量,力争基本达到同期全省平均水平,基本实现义务教育县域内均衡发展。普及学前一年双语教育,基本普及学前两年教育,学前两年毛入园率达到85%以上,有条件的地方普及学前三年教育:一类地区全面普及学前两年教育,毛入园率达到95%;二类地区基本普及学前两年教育,学前两年毛入园率达到85%;三类地区基本普及学前千年双语教育和接近普及学前两年教育要求,学前两 年毛入园率达到80%以上。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0%以上,职普比例达到1:1:一类地区巩固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成果;二类地区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0%以上;三类地区接近普及高中阶段教育要求,毛入学率达到85%以上。高等教育大众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力争达到同期全省平均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全力推进各级各类教育改革和发展
推进各级各类教育的改革和发展,是实现民族地区教育跨越式发展的根本保障,要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统筹协调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高等教育发展。
学前教育是民族地区教育跨越式发展的基础。重视和支持学前一年双语教育,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坚持政府主导,形成县城幼儿园、乡镇幼儿园、小学学前班、双语教育为特色的县、乡、村三级学前教育办学体系。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扶持民办幼儿园。新建公办幼儿园基础建设可纳入中央和省实施的教育工程项目统一规划。合理规划校点,充分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富余的校舍和教师举办幼儿园(班)。建立完善幼儿园管理办法,规范收费标准,实行成本合理分担机制。落实幼儿教师地位和待遇,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
义务教育是民族地区教育跨越式发展的重点。坚定不移地抓好义务教育普及成果的巩固,依法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全部入学并接受良好义务教育,全面提高普及水平,通过“普九”复查,完善“控辍保学”长效机制,努力解决辍学问题。全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通过强化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加快薄弱学校改造,建立城乡一体化的义务教育发展机制,均衡配置教育资源,大力发展寄宿制等措施,努力缩小县域、城乡、校际间差距,实现县域内均衡发展。强化学校管理,开足开好规定课程,配足配强教师,深化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让学生快乐学习,愉快生活,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