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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民族地区教育发展十年行动计划(2011—2020年)》的通知


  (二)工作方针

  坚持优先发展。教育优先发展是实现民族地区长治久安的根本保障。各级党委、政府必须长期坚持优先发展这一重大方针,把优先发展教育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切实保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发展需要。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关心和支持教育,完善社会力量出资兴办教育的体制和政策,不断提高社会对教育的投入。

  坚持育人为本。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是教育工作的根本要求。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道德教育,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教育全过程,引导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把爱国主义教育、民族团结教育作为事关民族地区发展稳定大局的重大政治任务,贯穿于学校工作的各个方面,使“三个离不开”思想进脑入心,成为各民族师生内在的文化价值追求。坚持能力为重,着力提高学生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提高学生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促进学生主动适应社会。坚持全面发展,关心关爱学生,为每个学生提供适合的教育,促进德育、智育、体育、美育有机融合,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使学生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坚持改革创新。提高教育质量,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本靠改革创新。根据国家教育改革的新思路和新要求,进一步更新教育理念,创新教学手段,转变管理方式,改革质量评价和招生考试制度,增强教育活力,积极探索建立与教育跨越式发展和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教育体制与机制。

  坚持教育公平。教育公平是实现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基础。坚持教育资源向民族地区特别是民族地区农村和边远贫困地区倾斜。在县域范围内,教育资源要向薄弱学校倾斜。加快缩小与教育发达地区差距,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依法保障公民受教育权益,帮助、扶持困难群体子女入学。

  坚持提高质量。树立以提高质量为核心的教育发展观,把工作重心和教育资源配置重点集中到提高教育质量上来。建立和完善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适应社会需要作为根本标准的教育质量评估体系和机制,坚持规模和质量的统一,注重教育内涵发展,鼓励学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

  坚持统筹协调。民族地区教育及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要按照总体规划、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的原则,统筹、整合各种资源,合力推进不同区域和各级各类教育全面协调发展。

  (三)战略目标

  到2020年整体实现跨越式发展,教育事业主要指标与国民受教育水平力争基本达到同期全省平均水平,建成富有活力、与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的现代教育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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