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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1年度“十村示范、百村整治”先进单位的通报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1年度“十村示范、百村整治”先进单位的通报
(景政发〔2012〕1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区,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2011年,全县各乡镇(管理区)继续把深入推进“十村示范、百村整治”工程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举措来抓,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取得了良好成效。经考核,东坑镇人民政府、沙湾镇人民政府、英川镇人民政府、鹤溪镇人民政府、澄照乡人民政府和外舍管理区等6个单位为2011年度全县“十村示范、百村整治”工程先进单位,现予以通报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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