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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发改委、省交通厅关于九江至瑞昌高速公路收取车辆通行费的批复

江西省发改委、省交通厅关于九江至瑞昌高速公路收取车辆通行费的批复
(赣发改收费字[2010]2410号)


诚坤国际(江西)九瑞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九瑞高速公路收取车辆通行费的请示》(诚坤九瑞[2010]24号)收悉。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交运[2006]2889号《关于江西省九江至瑞昌(赣鄂界)公路项目核定的批复》文件,现高速公路巳建成。经研究,现将有关通车收费事项批复如下:
  一、收费站设置
  九江至瑞昌高速公路实行封闭管理,设立九江县狮子收费站、瑞昌收费站、南阳收费站、赣鄂省界收费站共4个收费站,其中赣鄂省界收费站为主线收费站。
  二、收费里程
  九瑞高速公路主线长48.144公里,核定实际里程、计费里程见附表一和附表二,匝道、连接线计费里程见附表三。
  考虑到九瑞高速公路大型、特大型隧道造价高,且隧道照明通风用电运营成本高因素,同意全线单座长度500米以上的隧道按其他路段统一标准2倍(增加3.39公里)收费。根据我省实行统一标准联网收费实际,增加收费部分采取增加大型隧道虚拟长度方式核定区间收费里程方法,核定各区间隧道加收里程。
  三、收费标准
  (一)客车

车型

座位数

元/车公里

一类车

≤7座

0.40

二类车

8至19座

0.80

三类车

20至39座

1.15

四类车

≥40座

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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