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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春季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春季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青政办〔2012〕4号)


各乡镇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有效预防控制重大动物疫病,确保动物食品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全县畜牧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全县春季重大动物疾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春防时间

  2012年3月1日至4月10日。

  二、目标任务

  全面开展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宣传培训、强制免疫、疫情监测、防疫监督和督导检查五大行动,力求做到内疫不发生、外疫不传入,确保动物疫情稳定和动物源性食品安全。对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鸡新城疫等动物疫病实施强制免疫,按照规定程序,适时做好免疫接种。群体免疫密度常年维持在90%以上,其中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全年保持在70%以上。监督做好对规模饲养场的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的程序免疫工作,确保规模养殖场免疫密度达到100%。其他动物疫病免疫按照《2012年河北省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要求执行。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本着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做好春季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各乡镇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做到领导、责任、经费、免疫效果四到位。各乡镇畜牧兽医站和动物防疫监督站要做好防疫人员组织调配、疫苗与消毒药品供应、防疫技术指导等工作,做到应免尽免。要严格落实“双轨”责任制,乡镇政府保免疫密度,业务部门保免疫质量。各乡镇乡镇长为第一责任人,主管副乡镇长为直接责任人,凡因免疫工作不落实而导致发生重大动物疫病疫情发生和流行的,要严格进行责任追究。

  (二)加强培训,科学免疫。春防开始前,各乡镇要集中对村级协防员进行统一的技术培训,使其熟练掌握免疫注射方法,实施科学免疫,确保免疫抗体达标。各乡镇畜牧干部、兽医防疫人员、村级协防员要全力以赴,深入村户做好免疫注射、登记、免疫卡填写、耳标佩带工作,做到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畜、畜不漏针。要建立健全免疫标识及动物疫病可追溯体系,畜禽防疫档案建档率、免疫证发放率、大中家畜耳标佩带率达到100%。同时要进一步强化养殖环境的消毒灭源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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