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11年度全市政务督查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渝办发〔2012〕96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2011年,在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经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共同努力,较好地完成了政务督查各项工作任务,为推进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及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确保政令畅通,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为鼓励先进,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政务督查工作办法》的规定,通过综合测评并经市政府同意,对万州区人民政府等50个2011年度全市政务督查工作先进集体和雷华等50名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一、先进集体(50个)
万州区人民政府
黔江区人民政府
涪陵区人民政府
渝中区人民政府
大渡口区人民政府
江北区人民政府
沙坪坝区人民政府
九龙坡区人民政府
南岸区人民政府
渝北区人民政府
巴南区人民政府
江津区人民政府
永川区人民政府
南川区人民政府
綦江区人民政府
大足区人民政府
铜梁县人民政府
荣昌县人民政府
璧山县人民政府
梁平县人民政府
城口县人民政府
丰都县人民政府
武隆县人民政府
忠县人民政府
巫山县人民政府
秀山县人民政府
酉阳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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