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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

  西乡塘区政府、邕宁区政府、良庆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经开区管委会、南宁-东盟经开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督促各负责部门实施工作方案。办公室主任由市发展改革委分管副主任担任。

  (二)建立完善多部门协调工作机制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负其责,按照权责明晰、多方合作的原则,共同发力,推进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各成员单位的分工如下:

  1.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牵头组织推进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督促各责任部门落实工作方案。

  2.市工信委负责推进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平台、协助股权融资及产权交易平台建设。

  3.市城乡数字化办负责指导协调推进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电子商务相关的信息化建设,配合市商务局编制南宁电子商务发展规划,配合宣传部门做好创建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的宣传工作。

  4.市商务局负责牵头编制南宁电子商务发展规划,推进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建设,引进、培育电子商务企业,研究出台相关扶持政策,完善电子商务规则标准,会同市信用办构建电子商务信用管理体系,会同统计部门建立电子商务统计指标体系,会同南宁海关等研究提出电子商务通关、商检方面的政策建议等。

  5.市财政局负责创建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工作经费落实,和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一起制订电子商务专项资金使用办法。

  6.市统计局负责建立南宁市电子商务统计指标体系。

  7.市信用办负责出台电子商务信用管理政策,建立电子商务信用管理体系,整合各监管部门所掌握的电子商务信用记录并纳入我市信用信息系统,改善电子商务信用环境。

  8.市交通运输局负责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运输条件,为完善物流配送体系打好基础。

  9.市国税局、地税局负责认真落实电子商务方面的各种税收政策,进一步规范电子商务税收管理,不断提高为电子商务纳税人服务的水平,进一步改善我市电子商务税收环境。

  10.市工商局负责加强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及其服务行为,规范网络市场秩序。

  11.市质监局负责加强对辖区内涉及电子商务活动的生产加工企业的监管。

  12.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负责积极研究探索新兴电子支付手段,建设运行高效的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组织推广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继续深入推进银行卡产业发展,切实加强对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机构的监管,创新跨境支付服务手段,推动跨境支付体系发展。

  13.南宁海关负责规范电子商务通关管理,积极改善电子商务通关条件,配合市商务局针对目前困扰区域间电子商务发展的通关等相关问题,进行专项研究并探索政策创新,研究提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通关管理规定》等系列政策建议。

  14.各城区、开发区负责推进电子商务在各企业的应用,配合做好创建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的宣传,普及电子商务知识,提高社会各界对发展电子商务重要性的认识。

  (三)建立完善矛盾问题协同处理机制

  设立多部门共同协商和协调的工作机制,协调解决创建中的矛盾、问题,推动创建工作顺利开展。建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联席会议制度,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和召开定期工作沟通会议,用以协助解决该单位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交流成果心得、平衡资源配置、加强横向合作、协调工作进度,从而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工作成效。当各成员单位在工作中遇到无法独立解决的难题或需要其他部门协作支持时,可由任一小组成员发起召开领导小组不定期会议,以达到解决问题、化解矛盾、推进工作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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