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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


  鼓励票据电子化,支持和推动电子票据和票据影像业务的发展。大力支持银行卡产业发展。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网银支付业务和技术管理。规范支付机构网上支付平台的发展;完善电子支付业务规则、技术标准和风险控制措施;优化政策和信用环境;推进“市民卡工程”,采用同一张IC卡实现身份验证、移动消费支付等功能。

  3.建设电子商务认证体系

  以广西数字证书认证中心为平台,建立中国与东盟的数字证书认证管理体系,实现区域内数字认证互联互通,建立起信息网络安全信任体系。在南宁市范围内,统一使用南宁市CA分中心的密钥与认证系统,建立相关的安全标准和交易标准。

  4.建设可信网络交易环境

  建设电子商务可信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开展电子商务可信交易公共服务。全程在线检测市场主体身份信息和电子商务市场各类产品、服务信息,提高电子商务市场信息的可信度。开展电子交易凭证证据保全服务,为解决网上交易纠纷提供依据。

  加大网络交易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和执法力度,依托相关的地方法规和电子商务交易的专项政策,构建可信的网络交易环境和有序的竞争环境,形成良好的电子商务市场秩序。推动产品生产与供应标准建设,形成可追溯的商品识别机制。研究出台专项管理办法,建立电子商务纠纷处理机制和矛盾协调解决机制。

  (六)电子商务服务企业培育与引进工程

  1.扶持电子商务服务企业发展

  进一步加大对各类电子商务技术、服务、运营管理等电子商务服务企业的引进力度。扶持本土企业发展,鼓励本地企业创新服务、创新技术、创新商业模式,支持基础好、模式新、潜力大的电子商务企业和网站规模化、品牌化发展。

  2.培养国际电子商务服务人才

  重点关注电子商务发展所需的IT专业技术、国际贸易、物流、小语种等方面的人才需求,加大人才梯队的建设力度。制定全市电子商务人才培训规划,结合南宁专业化人才培养体系建设,积极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信息技术和电子商务教育和培训。与高校、职业培训机构、语言培训机构合作,定向培养语言人才。与企业联合,建立电子商务人才培养和实习基地,实现人才的教育、实践实时对接。

  3.建设电子商务产业园区

  推进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建设,完善园区综合服务体系。按照“政府引导、企业运作”的原则,积极推动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建设,促进电子商务产业集聚发展。依托南宁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和南宁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建设,推动信息产业及电子商务配套体系的建设,吸引国内知名电子商务服务企业和互联网落户南宁,扶持本地企业做大做强。

  四、创建工作保障措施

  (一)建立完善创建工作的组织机制

  成立南宁市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的申报和创建工作,决策申报和创建中的重要事项,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决定创建工作的相关政策。市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常务副市长及分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市委副秘书长(政策研究室主任)、市政府分管发展改革工作的副秘书长、市政府分管信息化工作的副秘书长以及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委、市城乡数字化办、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市信用办、市交通运输局、南宁海关、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支付结算处、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兴宁区政府、江南区政府、青秀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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