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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


  积极鼓励各电信运营商推进城市和农村通信网络拓展完善和升级换代,增强南宁与国内、国际的通信传输能力;大力推动连接国内主要中心城市的高速通信骨干网建设,配合广西北部湾经济区有关部门,加强与北海、钦州、防城港等城市的信息合作,共同构建北部湾城际高速通信信息网络,积极推进南北钦防四城市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同城建设工程。加快推进“三网融合”进程,推动网络互联互通和信息资源整合、共享,进一步提升信息资源利用和信息通讯等网络安全防护能力。重点推进中国联通南宁区域性国际通信业务出入口建设。

  4.建设“无线城市”宽带网络

  加快南宁“无线城市”宽带网络建设工程,加强政府与电信、移动、联通等电信运营商的合作,完善以3G网络为主的无线宽带网络基础设施,将无线宽带网络服务区域覆盖全市。鼓励电信运营商、电信增值业务服务商、内容服务提供商和金融服务机构相互协作,开展移动电子商务服务,推动无线网络在政府办公、企业经营、居民生活中的广泛应用,带动电子商务发展的应用普及和模式创新。

  (五)网络交易支撑保障体系建设工程

  1.建设信用联合征信体系

  整合全市企业和个人的电子商务信用信息,实现对全市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的联合征信,建设全市统一、开放的信用信息平台。整合政府、银行、金融、工商、税务、第三方支付平台、第三方信用担保机构、第三方信用评级、评估机构、物流公司等多部门的信息资源,研究科学适用的信用评估方式和管理机制。规范电子商务交易双方企业和个人的行为,利用信用信息手段,建立对企业和个人长期有效的监督约束机制。鼓励信用服务中介机构在信用调查、信用担保、信用认证等多个领域开展多元化的专业服务。建立电子商务失信惩戒制度。

  2.建设电子商务支付体系

  与各大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紧密合作,推动第三方在线支付平台的建设。重点建设和推动现金支付向信用支付转变。鼓励金融机构开发电子钱包、手机支付等新型在线支付产品,尽快形成由网上支付、移动支付、固网支付以及其他支付渠道构成的新型综合支付体系。着力打造相互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城乡支付工程。

  鼓励金融机构在南宁设立分支机构,特别是资金营运中心、专业化服务中心或面向东盟的人民币结算中心。建立广西金融电子结算服务中心。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支持,采用国际通用标准建立联接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和越南等东盟国家的人民币实时清算系统,在南宁建设区域人民币清算中心。

  进一步发挥支付系统对货币政策、金融市场、金融创新和经济发展的支持作用,整合人民银行跨行支付系统,建成并运行第二代人民银行跨行支付系统。充分发挥小额支付系统,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等零售支付系统的功能,积极支持市场在零售支付系统建设中的作用,推动零售支付系统服务功能的持续优化。积极推进付款交割和同时支付制度,保障证券和外汇市场的安全运行和健康发展。

  建立多层次、多元化支付服务渠道。支持和推动银行卡助农取款和汽车金融服务试点。拓宽支付系统网络覆盖面,深入推进跨行支付系统“乡乡通”工程,实现跨行支付系统全面覆盖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快农村地区电子支付创新和普及,推动电话支付、移动支付,网上支付等业务在农村地区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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