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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


  (3)企业电子商务应用广泛普及,80%以上的企业开展电子商务应用,60%的中小企业应用第三方电子商务服务,电子商务交易总额突破1000亿元,对外贸易总额50%以上通过电子商务平台完成。

  (4)电子认证、在线支付、物流配送、网上信用等支撑体系及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取得跨越式发展,基本满足电子商务发展需要。

  二、创建工作主要任务

  (一)建立与完善电子商务政策制度标准规范体系

  1.加强规划引导

  编制《南宁市电子商务“十二五”规划》,从组织协调、政策导向、项目安排和机制创新等方面提供切实保障,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有效引导社会资源,保障规划有效实施。

  2.完善电子商务支持政策

  在市场培育方面,出台《南宁市大宗商品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等专项政策,鼓励本土企业创新发展,引进国内外具有较大影响力的电子商务龙头企业入驻南宁。支持电子商务专业中介机构设立和发展,多层面、多角度培育健全的电子商务市场。设立电子商务产业园区,为其提供完善、便捷的配套政策,为电子商务的集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在资金支持方面,设立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出台《南宁市电子商务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等政策。构建资金支持体系,一方面,通过专项资金支持,提高电子商务企业自主创新能力,重点扶持骨干、优势企业的发展;另一方面,政府引导多种社会资金投入,并为吸引风险资金的进入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在税务方面,根据电子商务交易的特点,在政策措施、税收征管、发票管理方面不断创新,为推动我市电子商务发展创造良好税收环境。

  在人才保障方面,落实《中共南宁市委、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吸引和培养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的意见》、《中共南宁市委办公厅、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开发的实施办法》等系列人才政策。鼓励企业与高校联合建立人才培训基地,培养本地电子商务专项人才。制定专项人才优惠政策和服务措施。

  3.构建可信网络交易环境

  在市场规范管理方面,制定地方性电子商务管理规定,优化发展电子商务的法律和制度环境。出台《南宁市电子交易管理办法》、《南宁市电子商务网站诚信服务管理办法》等地方性规章制度。研究、制定、实践并完善相应的电子商务市场主体、网上产品或服务信息、电子交易凭证等管理办法和标准规范。

  在信用监管政策方面,研究制定《南宁市征信服务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南宁市电子商务信用管理办法》等系列政策,完善电子商务的信用监管。

  为适应网络交易市场的新模式、新特点,在电子凭证的使用和保全、纠纷处理等方面尝试政策创新,为可信环境的构建创造条件。

  4.寻求区域电子商务合作中的政策突破

  紧密结合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针对目前困扰区域间电子商务发展的通关、商检、支付等相关问题,进行专项研究并探索政策创新,提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通关管理规定》、《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商检管理办法》、《电子商务支付区域合作纠纷处理指导意见》等政策措施建议。

  (二)完善电子商务基础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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