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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
(南府办〔2012〕1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各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南宁市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二年一月二十一日

  南宁市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方案

  为将南宁市建成中国西部地区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和面向东南亚地区重要的电子商务中心城市,促进加快构建区域性国际城市和广西“首善之区”,实现首府现代化建设新跨越,结合南宁市实际,特制定南宁市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方案。

  一、创建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紧紧抓住把南宁市建设成为主要面向东盟的区域性信息交流中心的契机,围绕推进“中国-东盟国际贸易中心”建设、发展现代化“特色农业大宗产品交易市场”和“国际化现代物流基地”的核心目标,将电子商务发展成为中国与东盟国家之间经济、信息、科技、文化交流沟通的重要纽带。不断完善南宁市电子商务发展的政策环境、健全电子商务支撑体系、加强电子商务基础设施和交易保障设施建设,促进电子商务服务业创新发展,深化电子商务应用,构建优良有序的电子商务发展环境。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强化政策引导,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坚持把电子商务作为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升城市核心竞争力的战略选择,将南宁建成西部地区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和面向东南亚国家重要的电子商务中心城市。

  (二)具体目标

  到2015年,达到以下具体目标:

  1.政策法规环境进一步优化

  (1)制定并出台南宁市电子商务服务企业认定、资金等多方面支持政策,为形成国家层面的相关政策提供实践依据。

  (2)综合考虑大宗商品网络现货交易、中远期现货交易发展趋势,制定和颁布《南宁市大宗商品网络交易管理办法》,推动南宁大宗商品交易市场尤其是特色农产品电子商务创新模式的发展,为形成国家层面的相关管理办法提供实践依据。

  (3)研究、制定、实践并完善电子商务市场主体、网上产品或服务信息、电子交易凭证等管理办法和标准规范,为规范管理电子商务市场主体、网上产品或服务信息、电子交易凭证提供依据,为形成国家层面的相关管理办法和标准规范提供实践基础。

  (4)面向东盟,依托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设重点,研究提出促进自由贸易区发展的创新性政策、制度,为自由贸易区的电子商务发展创造条件。

  2.电子商务服务业实现跨越式发展

  (1)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为电子商务发展夯实基础。市区实现家庭和政企用户光网全覆盖,行政村通光缆率达到99%,无线宽带网络覆盖全城,农村基础通信设施逐步完善。仓储基地、中转基地等物流基础配套设施逐步实现信息化,为现代物流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及配套设施基本完成,产业集聚发展环境优良。

  (2)电子商务服务业成为重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吸引5-10家国内外电子商务第三方服务综合性龙头企业落户南宁,培育10-15家本土企业发展成为在国内外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电子商务知名企业。第三方网站和电子商务服务中介机构组成的专业服务市场初具规模。建立5-8个具有城市特色、农村特色、东盟特色的电子商务网站和交易平台。综合性第三方平台的服务功能不断扩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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