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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印发2012年公园风景名胜区工作要点的通知

  二、加强建设与保护,拓展绿色空间提升服务效能
  1、加快推进大型公园绿地建设。完善10处郊野公园配套设施并对外开放;全面建成开放11个新城滨河森林公园;完成南海子郊野公园二期绿化建设586.7公顷;启动实施3-5个重点镇公共绿地建设试点;全面推进永定河“五园一带”、雁栖湖生态示范区、未来科技城北部公园和南中轴森林公园建设。
  2、加强历史园林古建修缮与复建。加快颐和园须弥灵境、北海万佛楼大佛殿、香山昭庙等少数民族建筑群的修复,做好香山永安寺和二十八景复建工作。启动颐和园德和园、天坛长廊及北神厨院落、北海静心斋和团城、景山寿皇殿、陶然亭慈悲庵等古建筑修缮工程。
  3、加强公园旅游配套设施提升改造。加强与市旅游委沟通与协作,完成15处郊野公园和2处森林公园(百望山森林公园、八达岭国家级森林公园)旅游配套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其中郊野公园项目已列入2012年市政府拟办实事中。
  4、加强风景区旅游功能示范区及配套设施建设。石花洞是我市唯一既有总体规划又有详细规划的风景名胜区,石花洞建设项目去年成功列入国家发改委项目库。今年市局将支持指导石花洞申请发改资金投入游客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支持指导八达岭-十三陵列入市旅游功能示范区;支持指导有总体规划的市级风景名胜区申请旅游产业资金。
  三、加大监管与指导,解决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
  1、落实《北京市公园维护管理费用指导标准》。各区县园林绿化局、各公园管理机构要依据此标准,对所辖公园所需维护管理费用进行全面测算,并与财政部门进行充分沟通,争取财政将公园维护管理费用列为每年专项预算。暂时难以按标准足额保障的,要争取每年有所增长。市局准备将此标准的落实情况作为对区县公园管理工作考核的指标之一。
  2、构建公园管理服务工作考核评价体系。针对目前全市公园管理现状,引入竞争机制,建立全面的考核评价体系,制定考核管理办法,对全市各区县公园管理工作包括机构设置、制度建设、执法监管、资金投入、管理水平、服务质量等进行量化评估,年底对综合评价较好的公园予以表彰,并将考核结果上报市政府,报送各区县政府。
  3、开展新建公园竣工验收工作。近年来公园建设力度不断加大,新增公园越来越多,有些新建公园未履行竣工验收手续即对公众开放,依据《北京市公园条例》,属违规行为,今年将集中开展一次新建公园的竣工验收,各区县要将未验收的公园全部进行申报,履行验收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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